十一、人口、居民生活 据公安户籍统计,全县年末户籍总人口为30.6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9.56万人;乡村人口21.09万人。年末常住人口19.58万人,比年初增加0.1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0.16万人,乡村人口9.42万人,城镇化率为51.9%。 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509元,比上年增加2574元,同比增长8.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950元,比上年增加1348元,同比增长9.2%。 注:1.本相关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安义县统计年鉴-2018》为准。 2.国内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