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有医疗卫生机构 193 个,其中:医疗机构 190 个、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1个、卫生监督机构1个,急救中心1个。在医疗机构中:医院 10 个(其中:卫生部门所属医院 3 个,其他医院7个);乡镇卫生院 8个;工业、其他部门所属医务室及个体办医105个;村卫生室 66个。全县医疗机构有病床1377张,其中卫生部门所属医疗机构有病床888张。全县医疗卫生技术人员2012人,其中:卫生部门所属机构卫生技术人员1144人(包括合同工、长期临时工)、其他机构及个体诊所卫生技术人员 868人。全县每千人口拥有床位数4.42张,拥有卫生技术人员6.46人。全县传染病发病率 92.78 /10万。2018年(3+1模式)孕产妇系统管理人数3373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8.79 %,建卡率100 %,住院分娩率100%;7岁以下儿童保健人数23599人,保健管理率98.27%,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人数11652人,系统管理率97.45%,孕产妇死亡率0 /10万,婴儿死亡率4.4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89 ‰,出生缺陷发生率166.14 /万。 举办县内各种竞赛活动13次,参赛人数12000人次;参加国家、省、市比赛256人次,获一等奖12块、二等奖18块、三等奖7块;向上级输送运动员8人。 九、城建、科技、安全生产 年末县城建成区面积达到8.70平方公里;县城建成区道路长度75.46公里,道路面积104.82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334.56公顷,覆盖率38.45%,园林绿地面积290.39公顷。 全年用于科技投入的资金5887万元。申请专利92件,专利授权168件。新列入科技专项计划项目78项,其中:国家级19项、省级38项、市级21项。 全年安全生产死亡人数总计7人,其中工矿商贸企业死亡7人。 十、扶贫开发、社会保障、人民生活 全年完成14个整村推进扶贫项目,项目总投资894万元。发放扶贫到户贴息贷款2205万元,财政贴息资金95.9万元。投入小额信贷资金6万元扶持2户残疾人;投入13.7万元资助59名残疾贫困大中专生;投入102万元先后为35名残疾人实施白内障手术,为10名装配假肢,对20名残疾儿童进行早期康复训练,为2名残疾人提供畸形矫治术,供应用品用具195件。 全县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数为24125人,其中:企业8398人,个体、自谋职业者9784人,机关事业单位5943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63716人。参加城镇乡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78161人,其中:参保职工24176人,参保城乡居民253985人。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人数18464人,生育保险职工人数15529人。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人数13408人,本年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1316个,年末全县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4%。 年末全县有农村敬老院6个,有床位208张。全年为全县3853户6438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户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1911.7万元;为266名在乡复员、带病回乡人员发放341.3万元定补金;为“三属”、革命伤残军人及义务兵家庭、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金660.1万元,为93384人自然灾害救济对象安排口粮60万公斤、提供救济衣被13260件(条)、救助资金2100万元。 全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669元,比上年增加2887元,增8.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436元,比上年增加1385元,增9.2%;城乡居民人均储蓄存款37410元,比上年增加2288元,增6.5%。
十一、人口和计划生育 据2018年全国1‰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反馈的数据,年末全县常住人口为31.16万人,比上年增加0.1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6.69万人,城镇化率53.57%,比上年提高1.16个百分点;出生率12.66‰,死亡率6.71‰,自然增长率5.95‰,比上年提高0.1个千分点。年末全县2个街道办事处、4个镇、3个乡,49个村委会、27个社区居委会,331个村民小组、219个社区居民小组,361个自然村。 据公安人口统计年报,年末全县户籍人口为104517户290700人,分别比上年增加1580户1212人。在总人口中,男性人口144007人,占总人口的49.5%,女性人口146693人,占50.5%;城镇人口118296人,占总人口的40.7%;乡村人口172404人,占总人口的59.3%;少数民族人口49734人,占17.1%。 据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计,全县出生人口3205人,出生率为10.56‰;年内死亡人口1909人,死亡率6.29 ‰;自然增长人口1296人,自然增长率4.27 ‰,比上年同期减1.99个千分点。全县 “三术”人数 46218人,三术率为78.79%,比上年下降2.22个百分点。全县计划生育率达97.35%,比上年减少0.06个百分点。 注:1.公报所列部分数据为年快报数,如数据与当年《统计年鉴》资料有 出入,则以《统计年鉴》资料为准。 2.公报中在计算个别人均指标所采用的人口数为常住人口数。 3.生产总值、农业总产值及增加值、工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建筑业增加值绝对数为现价,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