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个别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分项与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 [3]农业相关数据根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进行了修订。 [4]人口数取自公安年报;公路里程数据来自县交通局;财政税收数据来自县财政局;金融数据来自人民银行城固支行;教育数据、体育事业数据来自县教育局;专利申请数据来自县科技局;文化事业、旅游数据来自县文旅局;卫生计划生育事业数据来自县卫健局;市政建设数据来自县住建局;环境保护数据来自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城固分局;就业、社保数据来自县人社局;社会低保和养老救助数据来自县民政局;其他数据均来自市统计局反馈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