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年末各类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26个,床位数4927张。累计发放城乡低保29.3万余人次,发放低保金5941.9万元,人均救助水平达到350元/月,为1.54万名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注: 1、公报中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泸县统计年鉴—2018》为准。 2、公报中涉及的国内生产总值、农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他各行业增加值指标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法人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单位)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零售企业(单位)。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包含农户投资。 4、公报中出口、招商引资、交通运输、旅游、财政、金融、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户籍人口和社会保障数据来源于县商经局、投资促进局、交通局、财政局、人民银行泸县分行、教育体育局、经科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卫生健康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公安局、人社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统计。 5、财政数据中“全年财政总收入”包含中央、省、市、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不含上级补助收入和债券转贷资金。 6、以上数据因采取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合计与分项不等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