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拥有各类卫生机构520个,其中医院 26 个(二级医院3个、一级医院20个、专科医院 18个)、卫生院(分院)44个、疾控中心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个、村卫生室(合并后)440个,专业公共服务机构4个。有卫生技术人员 5411人,其中执业医师1548人,执业助理医师 697人,注册护士 2367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400人。医院、卫生院实有床位5401张。 十一、城市建设、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市建成区面积44.8平方公里,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达1958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3.71%。自来水用水户数达11万户;供水总量达2165万吨;供天然气总量400万立方米;城镇污水处理量达2509万吨。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优良以上空气质量达标率82%; Ⅲ类或优于Ⅲ类地表水质达标率100%; 全市共发生1起生产安全事故,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1起)持平、直接经济(0.43万元)损失增加99.57万元。工矿商贸(除煤矿外)、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农业机械、消防、卫生、特种设备等行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市年末户籍总人口142.17万人,常住人口总户数34.32万户,总人口112.79万人。其中,男性59.67万人,女性为53.12万人;农村人口55.59万人,城镇人口57.2万人;城镇化率达50.71%。全年出生人口1.56万人,出生率10.4‰;死亡率4.3‰;人口自然增长率6.1‰;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0.64。 全市人均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27068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278元,增长7.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367元,增长8.1%。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534元,总人口消费支出184.86亿元。 全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数为3.51万人,企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人数5.03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9.75万人(含退休),发放人数17.54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8.15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03.7万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均保障6559人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均保障25060人。 注: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数据以”四经普”结果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公报中各项指标增速无特殊注明均是指2018年与2017年同比结果。 3、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的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4、本公报中财政数据来自市财政局;物价、城乡居民收入和支出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耒阳调查队;招商引资数据来自市商务和粮食局;农村专业合作社及土地流转数据来自市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农业机械数据来自市农机局;电信业务量、移动电话用户数、固定电话用户数、互联网宽带用户数来自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网络有限公司;邮政业务量来自市邮政管理局;旅游数据来自市交通旅游局;机动车保有量来自市交警大队;存贷款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耒阳支行;保险业数据来自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教育数据来自市教育局;科技、专利数据来自市经济科技与信息化局;文化、广播、体育数据来自市文体广新局;卫生、计生人口数据来自市卫计局;城镇新增就业、社会保险数据来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低保数据来自市民政局;治理水土流失、农村饮水安全数据来自市水利局;自来水、燃气用户、污水和垃圾处理数据来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绿化覆盖率来自市城管局;空气和地表水质量数据来自市环保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户籍人口数据来自公安局;其他数据均来自市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