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在城市化进程的推动下,以及强农惠农政策的保障下,居民收支平稳增长,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295元,比增7.7%,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9530元,比增1.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36元,比增7.4%,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2044元,比增7.5%。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1.3%。八大类商品呈“五涨三降”的态势: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上涨4.3%,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上涨0.5%,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上涨1.2%,交通和通信类上涨2%,医疗保健类上涨9%,衣着类下降0.3%,居住类下降5.6%,食品烟酒类下降4.6%。县财政用于民生支出23.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1%,基本完成15项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脱贫攻坚成效明显,191户592人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全部脱贫,31个贫困村实现摘帽退出。新增城镇就业2918人,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5545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47%。 十二、环境保护 2017年,罗源县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100%。全县14个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八井水库等县级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敖江流域(罗源段)干流国控、省控监测断面、交界断面水域功能达标率均达90%以上,花园溪、兰水溪水质达标率为90%、96.1%(去除下雨天气自然超标数据)。环境噪声年均值54.2分贝,交通噪声年平均值72.9分贝。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率93.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4.9%。城区空气综合质量指数2.85,空气质量一级达标天数176天,二级达标天数175天,达标率98.34%。城区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均值分别为11微克/每立方米、25微克/每立方米、42微克/每立方米,其中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达到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敖江流域罗源段水质良好,主干流霍口溪、傍尾溪断面水质均值达标。罗源城区3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与上年持平。内河南溪烟厂桥断面水质达标率100%,起步溪、五里溪存在不同程度超标。声学环境:建成区区域环境噪声年均值54.2分贝,比上年下降0.3分贝。交通噪声年平均值72.9分贝,与上年上升2.5分贝,存在中度污染。生态环境:罗源县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城市公共绿地面积93.48公顷,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5.2平方米。森林面积59698公顷,森林覆盖率57.44%%,国家级生态公益林5914.2公顷,省级生态公益林26402.4公顷,设有27处县级自然保护区,受保护地区占全县国土面积比例稳定在3.2%%。 注:1、公报中所列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据,部分合计数或相对数由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不做机械调整; 2、本公报地区生产总值、增加值,工农业总产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户籍人口数由县公安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