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GB/T4754-2011)对三次产业进行划分; 3.本公报中部分指标合计数与分项数有出入主要是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均未作机械调整。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财政数据来自市财政局,政务办件数据来自市政府服务中心,新增市场主体数据来自市工商局,江东新区规划建设数据来自市江东新区办公室,金融机构存贷款数据来自人行海口中心支行,价格、居民收入数据来自海口调查队,货物、旅客运输及周转量数据来自市交通港航局、粤海铁公司、南航海南公司、海航公司,港口吞吐量数据来自港航控股公司,邮电通信数据来自市邮政管理局、移动海南公司、电信海南公司、联通海南公司,重点项目数据来自市房屋征收局,星级宾馆酒店等旅游数据来自市旅游委,对外经济数据来自市商务局,进出口数据来自海口海关,安居工程数据来自市住建局,城乡垃圾处理数据来自市环卫局,城市造林和绿化覆盖率数据来自市林业局和园林局,教育数据来自市教育局,医疗卫生数据来自市卫计委,社会救助数据来自市民政局,社会保险、就业数据来自市人社局,扶贫数据来自市委农办,科技数据来自市科工信局,文化体育数据来自市文体局,环境保护数据来自市生态环保局,城镇污水处理数据来自市水务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市安监局,其他数据均来自市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