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指常住本市半年以上人口)221.6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15.54万人。城镇化率52.12%,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752元,同比增长8.39%;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237元,增长8.4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538元,增长8.32%。 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4848元,同比增长10.05%;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876元,增长9.3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2043元,增长10.86%。 城镇新增就业2万人,增发创业小额担保贷款9000万元,扶持创业724人,创业带动就业2691人,新增返乡创业主体2542个。城乡医保参保人数达209.8万人。城镇棚户区改造7236套、农村危房改造5897户。 十一、能源消耗与环境保护 全年全社会用电量42.2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6%。其中,工业用电量22.01亿千瓦时,增长8.2%。全市万元GDP能耗0.4357吨标准煤/万元,上升6.5%;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上升49.7%;全社会GDP电耗上升1.15%。 全年城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286天,其中:优58天,良228天,轻度污染62天,中度污染7天,重度污染3天,达标率79.9%,同比上升3.9个百分点。PM10浓度均值73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下降2.7%;PM2.5浓度均值45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下降11.8%。县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源地、出境断面水质平均达标率100% 注:本公报所列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