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 2019年2月20日 2018年,广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1+1+9”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绩。 一、综 合 年末全省常住人口11346.0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77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8021.6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70.70%,比上年末提高0.85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143.98万人,出生率12.79‰;死亡人口51.22万人,死亡率4.55‰;自然增长人口92.76万人,自然增长率8.24‰。 表1 2018年年末常住人口及其构成
初步核算并经国家统计局核定,2018年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7277.77亿元,比上年增长6.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831.44亿元,增长4.2%,对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为2.5%;第二产业增加值40695.15亿元,增长5.9%,对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为38.6%;第三产业增加值52751.18亿元,增长7.8%,对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为58.9%。三次产业结构比重为4.0:41.8:54.2,第三产业所占比重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在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增长4.5%,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增长2.7%,金融业增加值增长6.3%,房地产业增加值增长3.3%。现代服务业增加值33198.45亿元,增长8.6%。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27026.39亿元,增长7.9%。民营经济增加值52611.59亿元,增长7.3%,占地区生产总值的54.1%。2018年,广东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6412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为13058美元。 分区域看,珠三角地区生产总值占全省比重为80.2%,东翼、西翼、山区分别占6.6%、7.4%、5.8%。 表2 2018年分区域主要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