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提高民生保障为目标,大力培植税源,严格预算管理,积极上争资金,有力保障了各项刚性需求。今年,我们顶着巨大压力,进一步压实了财政等主要经济指标。全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财政收入6.1亿元,完成预算调整计划;基金收入2.4亿元,增长9.5%;上争资金31.1亿元,增长17.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7亿元,其中民生事业支出32.2亿元,分别增长7.7%和13.3%。 完善落实校长、教师交流机制,69名校长、教师参与岗位交流。筹资1056万元,资助困难学生13548人次。开展城乡大型医疗义诊活动8次,免费就诊人数14312人次。城镇新增就业8081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万人次。在地区县(市)率先落实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投入财政资金243.3万元,受益老人1.4万人。退休人员实现领取养老金资格就近认证。为符合条件的5100名就业困难人员(含公益性岗位人员)发放社保补贴1800万元。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450元/人·月和3800元/人·年,农村低保标准高于扶贫标准400元/人·年。对困难群众实施医疗救助24177人次,发放救助金1011万元。享受精准康复服务残疾人达到3500名,免费发放残疾人辅助器具5420件,为96户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增加公交站点24处,延长夏季首末发车时间,市民交通出行更加便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51件,为1800名城乡居民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新建农村文化广场21个,配建城乡健身路径17条。 注: 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据,最终数据以《2017年桦甸市统计年鉴》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人均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总产值绝对数及增长速度除标注外均为按照现价计算; 3、综合部分贡献率、拉动指标按照不变价增量和总量计算; 4、基础设施投资指用于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和邮政业,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的投资; 5、邮电业务总量完成额和增长速度按现价计算; 6、人口数据采用桦甸市公安局《2017年人口统计基础资料汇总表》; 7、城镇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为预计数,最终以上级反馈数据为准; 8、第一产业中,不包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中,不包含开采辅助活动和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上述三行业归入第三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