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卫生和社会服务 年末有卫生机构409个。医院9个,含县直医院3个,民营医院6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45个,含乡镇卫生院19个,社区服务中心2个,社区服务站13个,村卫生室321个,学校医务室32个,诊所58个。公共卫生机构3个,含疾控中心1个,卫生监督所1个、单采血浆站1个。各级医疗机构有卫生技术人员1906人。其中,执业医师510人,注册护士831人。现有床位2640张。 年末全县有敬老院14所,其中,乡镇敬老院12所,社会福利院1所,救助站1个。全年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2479万元,比上年增加460万元,惠及3041户,6212人;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32亿元,涉及22801户,受益62584人。为1523名农村特困人员提供社会救助,其中,集中供养729人,提供资金427万元。孤儿供养258人,发放基本生活费187万元。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070万元,其中资助参保资金73.5万元,资助6679人参与基本医疗保险。 十、人口、人民生活与社会保障 年末户籍人口总数550586人,增加4778人。年末常住半年以上人口数37.26万人,增长0.6%,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6.8万人,增长7.6%。据计生年报全年出生4921人,死亡人口2801人。 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7283元,增长10.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972元,增长9.9%。 年末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55950人,增加660人。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17470人,比上年增加580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38480人,比上年增加80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9670人,增加1610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95490人,增长2.8%。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950人,比去年增加220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8060人,比上年增加350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7200人,比上年增加660人。 年末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共计470666人,增加3629人,参合率100.98%。 十一、资源、环境与安全生产 县内可利用水资源总量4.86亿立方米。年降水量1225.5毫米。年内总供水量10282万吨,其中生活用水2383万吨,农业灌溉供水7001万吨,工业生产供水796万吨,生态环境供水61万吨。年末各类水库供水7334万立方米。全县自来水供水综合生产能力4.3万吨/日。全年建设用地供应总量310.3公顷。其中,商业住宅用地31.4公顷,基础设施用地279.9公顷。 全年完成造林面积4700公顷,减少568公顷。其中人工造林3758公顷,减少890公顷;无林地和疏林地新封942公顷,增加322公顷。年末实有封山育林面积5765公顷,减少3845公顷。森林覆盖率52.05%。 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1.352万吨,污水处理率80%。城市垃圾处理量121342吨,日处理能力330吨,垃圾处理率80%。 全年各类事故死亡人数14人。其中,工矿商贸安全事故死亡3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死亡11人。亿元GDP事故死亡率0.15。 注::(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总产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3)、人口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由县计生局提供。(4)、户籍人口为市公安年报数,城镇常住人口为统计局根据上级往年反馈常住人口数据推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