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7年底,全县各类社会福利机构16个,拥有床位1904张,年末在院人数294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日趋完善,全县社会救济总人数16606人,其中:城镇低保1103人,农村低保10367人,集中供养五保294人,孤儿101人,事实无人抚养孤儿62人,农村分散供养五保2593人,临时救济人数2086人。医疗救助人数5162人。城镇社区服务设施292个,社区服务志愿组织机构数38个,社区服务志愿者人数13642人。 注:1、本公报2017年数据部分数据是初步数,具体正式年度数据以2017年度统计年鉴(待后出版)为准。 2、本公报的生产总值、人均GDP、各行业增加值和总产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从2011年起,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口径由500万元调整为20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起点由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增速为可比口径。从2012年起,“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更名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