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生活。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370元,比上年增长6.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67元,比上年增长7.1%。 社会保障。2017年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0.59万人、65万人、15万人、13万人和7.9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0.33万人,为4.8万6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基础养老金1445.6万元 社会福利。全市共有福利机构26个,拥有床位3215张,收养1561名老人。其中民办19个,拥有床位2329张,收养1128名老人。 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环境保护。2017年鹤岗市持续推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各项预期目标全部完成,颗粒物(PM10)均值65μg/m3,细颗粒物(PM2.5)均值35μg/m3;4个河流国控考核断面,Ⅲ类水体比例达50%,超年度任务200%,市级集中饮用水水源全部达到Ⅲ类水质,城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安全生产。全年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经营事故50起,死亡18人。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2起,死亡12人;火灾事故31起。 注: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及三次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