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国有企事业单位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73792人,其中38281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新增国家级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6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5家、省级以上创新平台9个、省级科技奖励8项;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06家;通过登记的省级科技成果42项;受理技术合同登记48项,合同成交金额6.35亿元;专利申请5335件、授权2718件。宜春获评国家创新驱动示范市,全省首个航天育种院士工作站落户万载。 十一、文化、体育和卫生 年末全市共有艺术表演团体 8 个,文化馆 11 个,公共图书馆10个,博物馆 11 个。年末广播电台 10 座,电视台10座。有线广播电视用户93.74 万户,数字电视用户93.74万户。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 99.16 %;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98.39 %。电影《我的上高》在央视播出,并荣获百合奖优秀故事片一等奖,高安采茶戏《孙成打酒》入选文化部2017年度剧本扶持工程。成功举办全国农耕健身大赛和市第五届运动会。 年末拥有医疗卫生机构4380个,其中医院40个,乡镇(街道)卫生院18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3个。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26185张,其中医院实有床位13832张。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24059人,其中执业(助理)医生8102人(其中执业医生6822),注册护士10503人。专科疾病机构12个,人员408人;妇幼保健机构11个,人员1217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1个,人员465人;卫生监督机构11个,人员214人。启动了国家健康城市试点。 十二、人口就业、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市年末常住人口555.3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13万人。全年出生人口7.58万人,出生率13.68‰;死亡人口3.35万人,死亡率6.05 ‰;自然增长率7.63‰,比上年提高了0.34个千分点。另据公安部门统计,年末户籍人口602.1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02万人。 表5 2017年末常住人口数及其构成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口5.82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8853人,“4050”人员就业人数6473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人口8.56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98%,低于4.5%的控制目标。安排就业专项资金3亿元,发放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6亿元,支持就业和“双创”工作。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871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47元,分别增长8.8%和8.7%。年末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9.37平方米,比上年末减少7.48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59.09平方米,比上年末减少2.1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515元,增长8.7%;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486元,增长7.7%。 年末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69.5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25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34.5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62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54.31万人,参保率巩固在98%以上。 全年民生方面的财政支出342.5亿元、增长11.3%,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2%。全市财政争取上级专项、统筹自身财力安排扶贫专项资金超过3亿元,支持打好产业扶贫、安居扶贫、保障扶贫三大攻坚战。全市统筹财政资金超过8亿元,支持3424个村点开展新农村建设。全年全市减贫4.08万人,退出省定贫困村40个,市定贫困村13个。 十三、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水资源总量224.98亿立方米。全年总用水量42.66亿立方米,比上年下降0.07%。其中,生活用水3.28亿立方米,增长1.55%;工业用水14.61亿立方米,下降0.2%;农业用水24.6亿立方米,下降0.24%;生态补水0.17亿立方米,增长6.25%。全年完成造林面积3.7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1.2万公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