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按2015年不变价格计算。 资料来源:本公报中城镇新增就业、登记失业率、社会保障等数据来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工造林、森林覆盖率等数据来自县农牧局;化解炼铁、炼钢产能等数据来自县发展和改革局;进出口等数据来自县商务局;公路通车里程、公路运输等数据来自县交通运输局;邮政业务收入数据来自县邮政局;旅游数据来自县旅游局;财政数据来自县财政局;货币金融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滦县支行;保险数据等数据来自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滦县支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滦县支公司;供热面积、燃气、人均城市道路面积、日供水能力、公交车辆、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污水处理率等数据来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监测数据来自县环境保护局;科技数据来自县科学技术局;教育数据来自县教育局;表演艺术团体、图书馆、体育数据等数据来自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卫生数据来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低保、社会福利等数据来自县民政局;户籍人口等数据来自县公安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其他数据均来自县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