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全县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1446 户,3819人,发放城市低保金取暖补助等共计1600.62万元;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3600户,7706人;发放农村低保金等共计2323.89万元;全年全县共发放低保金、取暖补助等共计3924.51万元,比上年下降了6.59%。。 公报注释: 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 2.本公报涉及到相关的部门数据为部门提供。 3.全县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4.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全部法人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是指年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批发企业和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上零售企业。 6.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节能降耗指标单独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