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成立乡镇体育工作站14个,各类体育协会25个,基层健身辅导站294个,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610人。全年共参加市级以上活动比赛6次,获得各类奖项20个。其中,国家级5个,省级11个,市级4个。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据2016年人口抽样调查,年末全县总人口为272423人,比上年末增加1239人。性别比(女=100)为109.43。城镇化率39.90%,比上年增加1.76个百分点。全年全县出生人口3049人,人口出生率为11.22‰,死亡率为6.66‰,自然增长率为4.56‰。 表6 2016年人口数及其构成 单位:人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672元,比上年增长6.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884元,比上年增长5.6%。 全县年末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1894人,全年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799万元;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7464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940万元。年末全县共有各类福利单位5所,床位360张,集中供养152人。 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41420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7300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4120人。
公报注释 : 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除注明外,所有增长或下降速度均为同上年相比较。 4.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标准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起点为项目计划总投资500万元;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和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以及年营业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餐饮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