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形势稳定。2015年,全县累计共发生各类事故总起数为16起,死亡5人,受伤28人,直接经济损70.5103万元;其中:①生产性事故为零;②道路交通事故15起,死亡5人,受伤28人,直接经济损失11.3万元。③消防火灾事故1起,直接经济损失59.2103万元。④煤矿事故为零。⑤1—12月全县未发生一起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九、人口和人民生活 人口数量保持低速均衡增长。2015年全县年末总人口为153767(公安年报户籍人口)人,其中:农业人口131708人,占总人口的85.65%;非农业人口22059人,占总人口的14.35%;少数民族人口134227人,占总人口的87.29%,傈僳族人口87936人,占总人口的57.19%,占少数民族人口的65.49%;千人以上的少数民族人口有:纳西族18640人,藏族12380人,白族9853人,彝族2983人,普米族1742人。年内出生人口为1600人,死亡人口为1101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21‰。全县总户数为47478户,其中:乡村户数39316户。2015年,全县年末常住人口16. 36万人,城镇化率19.86(省州反馈数据)。 积极促进就业,就业形势总体稳定。2015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1%。 城乡居民生活质量继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省州反馈数据)。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115.4元,比上年增长8.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418.6元 ,比上年增长10.5%。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5242.6元,增长6.47%;城镇居民人均食品、衣着、交通通讯支出分别达到3497.6元、883元和3390.4元,分别增长3.25%、35.12%和9.48%;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934.5元,增长6.52%;农村居民人均食品、衣着和交通通讯支出分别达到2028.4元、231.5元和396元,分别增长3.48%、2.52%和23.33%。2015年末,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62.19平方米,比上年末减少2.61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房面积37.39平方米,比上年末减少7.01平方米。 职工工资水平较大提高。据初步汇总,2015年年末全县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8700人,比上年减少4人,下降0.05%,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54145万元,增长28.43%,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人均劳动报酬从上年的49194元,提高到今年的63077元,比上年增长28.22%,在岗加劳务人员工资总额49478万元,在岗加劳务人员年平均工资77759元。 扶贫工作取得新成绩。2015年全县完成扶贫项目资金总额11450.4万元(不包含投工投劳折算资金),比上年增长4.93%,解决了2.06万人的温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