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空气质量情况:县城空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县城空气质量AQI优良天数达标98.1%,其综合指数为2.26,在全州16个县市综合排名第一。 水环境质量情况: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1-12月县城和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㵲阳河新岑大桥I桥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标准及以上,优于规定Ⅲ类标准。 2017年,全县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3起,比上年下降23.5%,事故死亡人数7人,比上年下降50%。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1起,死亡人数6人(高速公路事故2起,死亡1人),铁路交通事故2起,死亡1人。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实现“双降”,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取自各部门初步统计反馈数(注明为上报数的除外)。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从2011年开始,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起点标准从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工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4] 从2016年开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口径起点从5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