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节能减排、生态环境 (一)节能减排 2016年单位GDP能耗下降3.48%。全年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1475吨,比上年减少62.5%;二氧化硫(SO2)排放量1.89吨,比上年减少5.5%。 2016年,已有城镇污水处理厂1座,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了78.6%,比上年提高了3.6个百分点。现有填埋场1个。建成区绿化覆盖率51.93%。工业废水排放量34366吨,比上年下降55.3%。 (二)生态环境 全年全县造林绿化面积90公顷,其中,人工造林3公顷;更新造林面积87公顷。森林面积9.69万公顷,森林覆盖率84%。 2016年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有效监测350天,其中优级天数332天,良级天数为18天,优良天数比例为100%。 全年县城区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为26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16微克/立方米。 六、人口 根据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推算,2016年全县常住人口15.08万人,比上年增长0.4%。其中,0-14岁2.72万人,15-64岁11.19万人,65岁以上1.17万人。城镇化率为38.21%。 公安部门数据显示,全县户籍人口167876人,其中城镇人口56447人,乡村人口111429人。计生部门数据显示,全县人口出生率13.17‰,死亡率5.74‰,自然增长率7.43‰。育龄妇女人口4万人,比上年减少0.3%。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5.28(女孩为100)。 注释: 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核实数以《保亭统计年鉴¾2017》公布的数据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对三次产业的划分,第三产业包括“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和“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等三个大类。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财政数据来自县财政局,金融机构存贷款数据来自人行保亭支行,保险业数据来自中国保监会海南监管局,居民收入数据来自海南调查总队,用电数据来自县供电局,森林数据来自县林业局,货物、旅客运输及周转量数据来自县交通局,旅游数据来自县旅游委、省旅游委,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数据来自县城管局,危房改造数据来自县危改办,教育数据来自县教育局,卫生、计生数据来自县卫计委,社会救助数据来自县民政局,就业数据来自县就业局,社会保险数据来自县社保局,扶贫数据来自县扶贫办,科技、电话用户、互联网数据来自县科工信局,文化体育数据来自县文体局,环境保护数据来自县环保局,农村饮水安全、城镇污水处理数据来自县水务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县安监局,户籍人口数据来自县公安局,其他数据均来自县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