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节能减排 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导,把好项目准入关,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项目,全面落实我县2016年度总量减排工作计划,实施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监管减排。督促海矿和华润水泥企业完成高耗能落后电机淘汰改造工作;组织企业申报省电机能效提升财政补贴,海矿等公司共获得补贴57.81万元;组织开展我县7家非法木炭窑的取缔和拆除工作;督促云南民爆公司淘汰2台小燃煤锅炉;着力抓好重点用能企业能源消费日常监督工作,推进华盛节能环保技改、鸿启皮带输送系统工程和华润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项目等项目开工建设;支持我县三家水泥企业完成窑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等节能减排技术的改造升级;配合省工信厅、省住建厅在我县组织召开全省新型建材生产、应用和绿色建筑发展推进会,推进瑞图环保建材项目建设;积极引进华盛金光太阳能科技农业综合开发项目(500MW)落户昌江;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管,定期对昌江污水处理厂开展监督性监测,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实施黄标车区域限行,全年淘汰高污染排放机动车447辆,完成全年任务的175%;完成69辆提前淘汰黄标车财政资金补贴审核发放,共170.75万元;引入39辆新能源公交汽车。在全县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荣获“海南省‘十二五’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超额完成单位”称号。经核算,2016年我县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3551吨、氨氮285吨、二氧化硫3651吨、氮氧化物13776吨,均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化学需氧量5500吨、氨氮490吨、二氧化硫3900吨、氮氧化物15000吨四项减排指标范围内;PM10完成年初省考核下降5%的目标;单位GDP能耗为1.89吨标准煤/万元,同比降低3.1%;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5.13吨标准煤/万元,同比降低1.3%;单位GDP电耗为1303.05千瓦时/万元,同比降低3.4%。 (十三)安全生产 2016年,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85起,比2015年减少3起;死亡22人,比2015年减少1人。分事故类别看:道路交通事故52起,比2015年减少9起,死亡20人,比2015年减少3人,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3起,死亡3人,比2015年增加1人;火灾事故31起,比2015年增加5起,死亡0人,与2015年持平;工矿商贸事故2起,比2015年增加1起,死亡2人,比2015年增加1人;烟花爆竹、水上交通、农业机械、渔业船舶、铁路交通等行业领域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实现“零死亡”。2016年全县共组成联合检查组132个,检查企业达1233家(处)次,排查一般隐患957项,已整改951项,整改率99%;打击非法违法行为238起,整治违规违章行为183起,停产整顿10起,处罚罚款35.7万元。 三、国民经济各行业 (一)农林牧渔服务业平稳发展 2016年,由于全县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调整农业内部结构,大力推广种桑养蚕、雪茄烟叶、辣木种植、特种山猪、和牛养殖、大棚瓜菜设施等高效优质农业,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进一步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因此,2016年全县农业获得平稳增长,初步核算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0.03亿元,同比增长7.1%,增速同比加快0.6个百分点;实现增加值33.05亿元,同比增长7.1%,增速同比加快0.3个百分点。从内部行业看,种植业产值28.56亿元,同比增长7.6%,增速同比加快0.5个百分点;林业产值2.92亿元,同比增长16.0%,增速同比加快10.7个百分点;牧业产值5.26亿元,同比增长5.2%,增速同比放缓0.8个百分点;渔业产值12.00亿元,同比增长5.0%,增速同比放缓0.1个百分点;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1.29亿元,同比增长10.3%,增速同比放缓5.6个百分点。农林牧渔业主要产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见表1: 表1:2016年农林牧渔业主要产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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