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升。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020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168元,增长7.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630元,增长8.4%。全县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686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947元,增长6.9%;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492元,增长7.6%。 注:1、2017年末全县共有9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 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447个行政村,7个城市社区居委会,乡村户数113931户,乡村人口368865人,乡村从业人员215364人。 2、全县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