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5498元,增长8.2%;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413元,增长9.6%。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比上年上涨1.6%。在岗职工工资总额23.89亿元,增长10.2%,在岗职工年平均货币工资42036元,增长15.1%。 建成区常住人口中低收入家庭6252户,实物配租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5860户,租赁补贴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392户,保障性住房保障覆盖率100%。 全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23756人,其中:城镇居民65021人,职工58735人;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11.43万人;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人数24.38万人;参保缴费人数11.52万人。全县有各种社会福利机构38个,床位4123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3.7张,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6017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0464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为100%。 注:常住人口和劳动工资为快年报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