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城市建成区面积达25.1平方公里;人均拥有道路面积22.19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26.15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7.9%。
全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率100%;全年空气污染指数≤100的天数达237天;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9.7%。 年末全市森林覆盖率达48.14%。 十二、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639元,比上年增长9.0%;人均消费性支出20877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51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611元,比上年增长9.3%;人均消费性支出13864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0平方米。年末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257.76亿元,比上年增长10.5%。 年末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3.43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4.24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6.49万人。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9172人次,保障资金投入4026万元。年末各类社会福利机构14个,拥有床位2394张。 十三、人口 全市辖2个街道办事处、18个镇、4个乡、200个行政村、71个社区(居委会)。年末户籍总人口65.50万人,其中户籍城镇人口25.02万人,户籍乡村人口40.48万人。全年出生人口7165人,出生率为10.93‰;死亡人口8177人,死亡率为12.4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54‰。全年计划生育率为99.4%。 备注: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据,正式数据以《邛崃统计年鉴-2018》为准。 2、生产总值、各行业总产值、增加值的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