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境品质提升。2017年,全县空气质量达标率93.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达标率100%,城市污水处理率96.5%,日均污水处理量3.27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处理率100%。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56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率1.2%,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达标率96.8%;二氧化硫排放量0.22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达标率100%,氨氮排放量0.159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0.23万吨;工业环保三同时执行合格率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100%,建成环境噪声点位达标率100%。 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2017年,全年各类安全生产事故3起(其中2起过境车辆交通事故不在考核范围),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为4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零,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事故死亡人数为零,煤矿百万吨死亡人数为零,火灾事故死亡人数为零;全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共12起,道路交通万车死亡人数为零。 备注: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常住人口是指户口登记地在本地且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和居住在本地、户口不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以及居住在本地、户口待定的人口。计算公式为:常住人口=户籍人口-户口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居住在本地、户口不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居住在本地、户口待定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