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行政区域土地面积1853平方公里,森林面积19350公顷,年末耕地面积77272公顷。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86吨,氮氧化物排放量37吨,烟(粉)尘排放量72.498吨;污水处理厂数1座,垃圾处理站数1个,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53.8%,生活垃圾无公害化处理率97%;全年优良(二级)天数为271天(执行空气质量新标准),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浓度年均值为41微克/立方米,低于45微克/立方米的考核指标。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上年度)3.3%;绿化覆盖面积375.13公顷,建成区面积1250公顷,绿化覆盖率30%;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30.8%。 全县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5起,同比下降2起,死亡4人,同比下降2人,受伤6人,同比上升4人,经济损失8.04万元,同比下降60.17万元。危化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领域零事故。未发生三人以上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绥德县统计局 注:1.本资料人口数据依公安统计报表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