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公报使用的数据为快报数。 2、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3、工业经济除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速为返回数外,其余为测算数据。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人口数据来自县公安局、县卫计局;就业数据来自县人社局;城市建设数据来自县住建局;物价数据来自市国调队;民生实事数据来自县绩效考核办;农业方面数据来自县农业局;重点项目数据来自县发改局、县重点项目推进办;招商引资数据来自县商粮局;交通、邮电数据来自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局、县电信局、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财政、金融和保险数据来自县财政局、县人民银行、县内各大保险公司;社会保障数据来自县人社局;科学技术和教育数据来自县教育局、县科技局;文化、体育和旅游数据来自县文体游广新局;卫生和社会服务数据来自县卫计局、县民政局;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和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县安监局;其他数据均来自县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