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本公报数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统计年鉴为准。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部分数据采取四舍五入,与总数会有出入。 4.数据来源:本公报中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区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数据来自交通局;邮政数据来自邮政局;对外经济数据来自商粮局、优化营商环境协调服务中心;市场数据来自市场监管局;财政数据来自财政局;金融数据来自金融办;环保数据来自生态环境分局;资源数据来自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林业局;教育、卫生、科技和文化体育旅游数据分别来自教育局、卫健局、科工信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和文旅广体局;人口、社会保障数据来自公安局分局、人社局、医保局、民政局;其他数据来自区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