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着力建设三大科创高地,打造高水平创新型城市 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以超常规举措增创人才引领、创新策源、产业创新和创新生态优势,打造新材料、工业互联网、关键核心基础件三大科创高地,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为推进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第一节加速开放揽才产业聚智 加快引进高端人才。实施顶尖人才集聚行动,优化整合人才计划、人才工程,实施“甬江引才工程”,确保入选人才数量持续增长,打造高素质人才发展重要首选地。大力实施柔性引才模式,建立竞争性人才使用机制,支持在甬高校院所面向全球遴选学术校长(院长)、首席专家。构建全球引才网络体系,优化人才国际交流服务,建强浙江创新中心、院士之家、人才之家等高能级人才服务平台,集聚更多海内外高端人才资源。 大力集聚青年人才。打造高校院所“人才蓄水池”,提高在甬高校毕业生留甬比例和市外高校毕业生来甬数量。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建设博士后工作站,全面提高资助补贴标准。实施青年科技人才新星计划,培育青年科学家队伍。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建设国际青年人才社区。创新举办宁波人才日、人才科技周等重大活动,持续打响“与宁波·共成长”品牌,全力打造近悦远来的青年友好城。 大力培育产业人才。加大产业人才引进力度,完善新材料、工业互联网、关键核心基础件、生命健康、专业服务等重点领域人才支持政策。实施新时代“甬上工匠”培育行动,支持高校设立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前沿学科,构建产教训融合、政企社协同、育选用贯通的高技能人才培育体系。壮大宁波帮、创二代、新生代企业人才队伍。壮大工程师队伍,实行“技术高管”“产业教授”制度,培养复合型产业人才。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提高高校院所、产业技术研究院等人才“引育留用管”自主权,完善包容审慎的高层次人才管理机制,建设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人才激励机制,试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利益分配改革。深入推进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推进人才市场化评价和认定,建立人才举荐制度。深化人才创新创业全周期“一件事”改革,优化人才“关键小事”协调解决机制,实行人才专家服务“一码通”。发展海外引才平台,提升外籍人才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性。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第二节大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加快构筑高能级创新平台。深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推动国家高新区扩容提质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争取区县(市)省级高新区全覆盖。集中力量建设甬江科创大走廊,科学布局建设文创港、软件园等一批创新单元,推动科研设施、大院大所、科创企业加速集聚,打造以甬江为主轴的创新带。加快建设极端环境服役材料多因素强耦合综合研究装置、材料与微纳器件制备平台、工业智能信息中心等科学装置。加快构建新型实验室体系,高起点建设甬江实验室并争创国家级实验室,加快国家、省、市重点实验室梯队建设,到2025年省级(含)以上重点实验室达到40家。
激发大院大所创新能力。按照“引进共建一批、优化提升一批、整合组建一批、重点打造一批”路径,实施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提升工程,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积极争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按照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标准,以科研成果产出和应用为导向,推进产业技术研究院创新发展,着力形成集“研发、转化、孵化、招商”功能于一体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支持科研院所加快改革,扩大科研自主权,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到2025年,建成各类产业技术研究院80家以上,争创省级新型研发机构30家以上。 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一批重大科技基础研究专项,积极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大幅增加高校院所基础研究投入,鼓励开展交叉学科研究。实施重大科技攻关行动,推进“关键核心技术登峰计划”“前沿引领技术2035”“重大场景应用计划”,聚焦新材料、人工智能、新能源、工业互联网等重点领域,加快实现一批产业核心技术突破,力争部分领域达到世界领先水平。聚焦提升产业链安全性,动态更新重点领域技术需求,持续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到2025年,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500个以上。 第三节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壮大创新型企业梯队。打造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梯队,完善梯次培育和全链条培育机制,形成若干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群。支持企业建设工程(技术)中心、企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研发机构,争创省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到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数实现倍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超过6000家。 增强企业创新激励。实施全社会研发投入专项行动,完善研发导向的政策扶持机制,全面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综合运用项目支持、研发后补助、风险补偿等财政支持方式,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施重大创新成果产业化示范工程,完善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加大装备首台套、材料首批次、版权首版次、部件首批次支持力度,落实政府采购优先使用自主创新产品政策。 第四节营造一流创业创新生态 建立健全协同创新体系。实施国际创新合作计划,加强与创新强国科技合作,建设中日国际科技合作中心、中东欧国家科技创新研究中心。加强国内科技合作,在上海、杭州、深圳等地建设科技合作园区。支持本土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参与国际科技合作计划,支持企业设立海外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和人才合作平台。支持领军企业联合高校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协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优化科技创新支持方式。推行新型科研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实行“揭榜挂帅”等制度,健全以转化应用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探索组建市创新投资集团,确保财政科技和人才经费投入年均分别增长15%以上,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加大基础研究支持,推动政府引导性投资基金重点投向高成长性初创企业。创新融资、保险等金融服务,发挥天使基金、创投基金、产业基金作用,拓宽科技型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推进全民科普,营造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增强系统保护能力。深入实施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等系列工程,到2025年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量突破1000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手段,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争取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整体提升保护水平。健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深化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建设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宁波分中心,运营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全面提升科技服务能力。实施科技资源共享行动,推动财政投入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统筹建设共性技术平台,建设“科技大脑”,布局打造一批研究开发、工业设计、检验检测、实验验证、信息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加快科技大市场升级,推动科技成果供需高效对接。高质量建设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双创”服务平台,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科技成果转化服务领域,强化创业辅导、企业融资、工业设计等专业服务供给。 第三章 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提升现代产业体系竞争力 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深入实施“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培育、“3433”服务业倍增发展等行动,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加快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不断增强产业体系竞争力。 第一节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集群 打造标志性优势产业链。深入实施“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培育工程,巩固提升制造业发展优势和竞争力,创建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打好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加快布局一批强链补链延链项目,培育一批“链主企业”,全力打造化工新材料、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特色工艺集成电路、智能成型装备等10条自主安全可控的标志性产业链。常态化摸排产业链运行风险,健全重点产业链风险预警和处理机制。深入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培育一批两业融合试点区域和试点企业。 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聚焦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工业基础软件等产业基础自主化,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开展合作研发和协同攻关。滚动支持推进一批工业强基项目,加快开发一批国产化替代的适用性技术和产品。实施单项冠军全链条培育计划,打造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第一城,到2025年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达到10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200家。 加快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实施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计划2.0版,推动传统制造业向集群化、数字化、品质化、服务化、绿色化转型,引导企业加强研发投入、专利申请、品牌塑造和标准制定。推进制造业全域产业治理,加快老旧、低效工业区块改造,健全二次开发机制,引导零星工业区块连片开发,完善小微企业园布局,推进“低散乱”企业入园,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推进落后产能退出。 加快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加快国际商业卫星发射中心建设,打造一批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落地一批军民融合重大项目,培育一批军民融合骨干企业,推动海洋监测、空天信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建设“民参军”示范区。
第二节提升服务经济规模能级 加强龙头企业引育。加大服务业企业引育力度,形成领军企业、骨干企业、中小企业发展梯队,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在贸易、物流、科技、商务等领域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领军企业,面向全球引进一批金融保险、研发设计、信息服务、旅游休闲、专业服务等领域优势企业。 推进功能平台建设。打造外贸综合服务、跨境电子商务等一批现代贸易服务平台,搭建智慧港口信息、产业链协同运作等一批现代物流服务平台,构建数字健康保险交易、网上融资等一批现代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一批以产业服务为导向的研发与转化平台、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和人才供需对接平台,培育网络货运、网络购物、数字展贸、在线教育、互联网医疗等平台经济,到2025年培育形成面向“3433”的国内领先功能平台100个。 打响“宁波服务”品牌。招引一批国内外优质品牌,鼓励国内外知名商业企业在宁波设立全球性、全国性、区域性品牌首店、旗舰店、体验店,提高中高端品牌投放首位度。培育提升一批宁波优质品牌,鼓励和支持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形成一批名企、名家、名师、名品、名街、名区、名景、名吃等。到2025年,形成全国知名品牌70个以上、省级品牌150个以上。 大力发展总部经济。规划建设三江口、东部新城、南部商务区三大总部经济核心区,聚焦港航物流、国际贸易、绿色石化、智能汽车、新型材料、生物医药、现代金融、数字信息等重点领域,围绕机构认定、投资便利、公共服务等关键环节,研究推出一批政策举措,招引国内外知名企业、跨国公司区域总部、分支机构落户,打造区域总部集聚高地。依托前湾新区、宁波开发区等平台建设新兴产业、先进制造总部集聚区,依托创智钱湖建设科研总部和国际组织集聚区。到2025年,引进和培育总部企业1000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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