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通信、物流等基础设施,有效改善农村地区用电条件,农村生产生活用电需求得到保障。以县乡级公路、行政村和连村道路为重点,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现村内道路基本硬化。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光纤宽带、5G网络全覆盖,高标准完成全省数字乡村建设试点任务。 (三)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坚持美丽乡村建设与发展特色产业、乡村休闲旅游相结合,充分挖掘各村人文历史、风土民俗、资源条件、特色产业等优势,按照“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的思路,分类有序推进村庄规划建设,科学开展村庄分类,保护传承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尊重乡村生活形态和传统习惯,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村庄。依法依规推进“空心村”治理,全面推进村庄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净化“五化”提升行动。着力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乡村振兴省级示范区,不断提高示范区覆盖面积和示范村比例。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行动,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
三、深化农村改革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完善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制度,促进土地流转健康发展。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宅基地所有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大力培育壮大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等多种类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农村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聚焦脱贫“后三年”,健全完善防返贫监测帮扶长效机制,加强资金资产项目管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继续落实和兑现农村低保、特殊群体生活补助、社会救助三项政策,加大对突发重特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临时救助力度,探索实施困难老年人兜底养老,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以产业发展为推动,以教育和医疗为保障,以环境改善和乡村治理为基础,打造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围绕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持续完善农村财富积累机制,大力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坚持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战略, 营造繁荣共享的社会环境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体系,把治理能力现代化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统筹社会稳定、环保、民生等各领域工作,实现各项事业共建共治共享。 一、夯实社会治理基础 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围绕“创新、强企、解难、惠民”,以推动“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为主线,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群众和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化、民生事项提速、规范行政执法监督、重大项目建设提速、机关运转提质提效等服务,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推动各项工作“提速、提质、提效”,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加快建设法治高邑。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县、大美高邑提供法治保障。加强宪法教育,完善监督实施制度,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的顶层设计,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充分发挥司法监督、人大监督的作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媒体公益普法,切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夯实依法治县群众基础。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与诉讼服务、社会服务等领域的工作对接机制,实现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整合与互联互通。开展法治乡村建设,推进培树一批民主法治示范村、无讼村、无刑事案件村。 二、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 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巩固乡镇改革成果,强化基层党组织全面领导作用,健全乡镇党建联席会和兼职委员制度,完善党建引领“六位一体”农村(社区)治理组织架构,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扩大基层审批服务权限和行政执法权限,全面增强基层治理能力。推广富村镇“党员联户进网格”基层治理模式和大营镇基层服务“110”经验作法,提升服务群众水平,夯实基层稳定基础。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机制,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完善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完善村(居)民公约,健全议事协商机制,增强村(居)民自治水平。大力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建立网格化管理服务机制,统筹各部门基层网格,依托村(社区)合理划分网格,实现“多网合一”全覆盖,全面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格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强化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强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加强社会矛盾调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加强信访工作,牢固树立“事要解决”“求稳不怕乱”“发挥基层组织第一道防线作用”三种导向,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最大限度地把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在基层。完善领导干部包联和接访下访制度,提高“网上信访”水平和质效,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通道,加大非法访的依法打击力度,确保“北京不去、河北不聚”。积极探索建立各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动机制,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统一起来,促成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多主体联合开展调解,形成解决矛盾问题的强大合力。 完善社会治安防控。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提高社会治安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机制。积极推动智慧平安社区建设,推进学校、医院等重点单位智慧安防建设,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增强社会治安防控的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拓展“一案三查”成果,深化政法队伍教育管理,全面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强化人防物防技防,筑牢“三道防线”,化解消除各类隐患。持续改善社会治安环境,加强高邑县公安局特巡警队伍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犯罪,使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社会更加有序。完成高邑县看守所监区新建工程,进一步满足安全管理和信息化建设需要。 健全公共安全机制。全面建成责任体系更加健全、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全程监管更加科学、“党政同责”“四个最严”“四有两责”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履行、社会满意度全面提升的食品药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特种设备、危化品安全放心工程攻坚行动,严防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健全完善重点企业、寄递物流、道路交通、食品药品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日常监管、应急处突、疫情防控等制度,积极健全完善应急管理机构职能,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国防动员与应急管理机制有效衔接,加强民兵预备役队伍和新型专业保障队伍建设。切实防范并有效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金融违法犯罪活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按照“体制顺、机制活、服务优、效率高”的目标,树立“管理即服务”理念,坚持“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深入推进一流营商环境体系建设,构建优质高效服务市场主体的政务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体制顺、机制活、服务优、效率高”为目标,健全高效、便捷的行政服务体系,切实叫响“来到高邑,事事满意”的营商环境品牌。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应上尽上、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持续推进高频事项入驻综合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深化乡镇审批服务,加强乡镇审批工作人员的后续指导,确保下放事项“接得住、管得好”,实现群众就近能办、少跑快办,打通审批服务“最后一公里”。健全“政务服务满意度评价”制度,推进政府服务持续改进。 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深入推进市场主体监管制度创新,营造规则统一、公开透明的监管环境,全面提高市场监管效能。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在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落实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标准、企业信用修复规则,实现信用监管标准互认结果互用,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进一步建设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健全完善收费目录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并及时向企业和社会公布。致力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着力解决企业发展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严格落实领导包联、上门问需等制度,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有效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热情,着力营造尊商、爱商、扶商、亲商的浓厚氛围。 营造更加保障权益的法治环境。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坚实制度保障,进一步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等方面,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给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充足市场空间。落实知识产权一体化保护工作,加强地区行政执法,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案件移送制度,降低企业维权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