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4:科技创新行动
着力攻破关键核心技术。面向打造国之重器、国之利器,鼓励和引导在沈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重大项目等。围绕先进材料、发动机和燃气轮机、轨道交通、航空航天、IC装备等重点领域,利用先进材料、腐蚀控制、航天深空、深海深地探测等技术储备,实行重点攻关项目“揭榜挂帅制”。开展苛刻工艺用真空干泵、双臂真空机械手、128层3D NAND存储器定制化装备、功能型系列高性能环保防护涂层材料研发及应用等一批重点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推进新型研发机构高水平发展。建设沈阳产业技术研究院,协同高校院所和龙头企业研发机构,孵化建设多领域专业研究所,形成多领域协同创新和源头创新能力。面向重点行业或行业领域的前沿技术、核心技术、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熟化和产业化组建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以重大装备、创新产品研制为核心布局建设一批协同创新中心。引进国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来沈,支持本地高校院所、企业与国际知名研发机构联合组建一批国际科技研发机构。推进沈阳智能网联汽车、数字经济、工业互联网产业技术研究院和智能医疗服务机器人协同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到2025年,新型研发机构达到120家。 第三节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培育创新企业主体。围绕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航空、机器人、IC装备、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雏鹰企业—瞪羚独角兽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培育库。加快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提质升级,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强化高新技术企业靶向招商,实施高成长性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加快涌现出创新型领军企业。鼓励公共技术平台向中小企业开放,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到2025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000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000家以上。 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促进创新资源与企业需求精准对接,吸引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支持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参与国家科技研发重大战略,支持企业“走出去”“请进来”,广泛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以研发实力强的企业集团和重点龙头企业为核心,通过“整机与配件”的方式集聚相关中小企业的创新资源,引导中小企业嵌入核心企业创新体系、创新平台。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与标准化组织进行战略合作,参与国内外标准化建设。 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依托科技类基金公司、商业银行等金融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多元化融资渠道。充分发挥科技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加大市科技创新资金对科技型企业支持比重,引导企业成为创新活动的投入主体。强化对进入培育库、首次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首次认定的省级瞪羚独角兽企业给予研发经费补助,降低创新创业成本。加大对科技型企业重大创新技术、产品、服务的推广和采购力度。推进科技型企业在新三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到2025年,企业R&D经费支出总额占全社会R&D经费支出比重达到60%。 健全企业协同创新机制。鼓励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协同创新、共建创新平台,以产业链为纽带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积极搭建跨产业、跨学科、跨区域的协同创新平台,加强创新资源间的协同配置,推动创新资源与企业需求精准对接,加强军民创新资源融合。打造以企业为承担主体的产学研融相结合的平台服务体系,积极鼓励龙头企业牵头承担科技重大项目,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 第四节 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立完善技术突破、产品制造、市场模式、产业发展“一条龙”转化链条,强化东北科技大市场科技成果发布、创新需求对接、科技成果评价、技术成果交易、科技经纪人服务等市场服务机制,探索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新路径、新模式。利用沈阳科技条件平台、沈阳国际科技合作平台等组织线上对接,吸引一批专业化、市场化、规模化、国际化的科技服务机构和运营公司落地生根,打造集成果转化、技术交易、金融服务等于一体的成果转化交易平台,带动全市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积极争创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