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全员劳动生产率的增速均按不变价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绝对值按现价计算;固定资产投资、进出口总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研发经费投入、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以及进出口总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绝对值均按现价计算。 第二篇 坚持人才优先发展 构建科技创新生态体系 坚持“四个面向”,系统推进人才引育、企业培育、平台建设和环境打造,提升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能力,对标省科技创新攻坚力量“256”体系,争创综合性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 第六章 打造多层次人才高地 加快引聚高端人才。持续推进“鸠兹英才”工程,加强国内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发挥芜湖驻海外侨团、商会等机构作用,着力引进一批海外高端人才。鼓励在北京、上海、合肥、南京、杭州、武汉等科技人才资源密集城市设立“人才飞地”,柔性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持续招引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来芜创新创业,不断优化团队落地服务。到2025年,力争新引进300个左右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新招引1000名左右领军人才、10000名左右高端人才。 招引培育高技能人才。加强与国内外人才专业服务机构合作,针对性招引一批高技能人才。鼓励在芜高校与企业共建学科专业,推行产学研合作教育模式和“双导师”制。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建立高技能人才合作培养关系,推行“订单式”培养模式。评选“芜湖工匠”,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支持各类企业建设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技师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传统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创建国家级和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强化大学生招引力度。实施万名大学生来芜计划和在芜高校大学生留芜计划,优化大学生来芜就业服务环境,积极推动智慧云端人才服务。建立大学生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在居住、就医、未来子女就学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建设一批免费拎包入住青年人才驿站,打造集居住、办公、社交、创业、娱乐等于一体的城市菁英社区,并为青年人才提供一站式、全方位、全链条就业创业服务。五年内引进市外高校毕业生人数和留住在芜高校毕业生人数实现翻一番。 壮大乡村人才队伍。继续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创业之星”培育工程、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基层农技人员学历提升计划”,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工作,扶持培养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等。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打造一批高素质农民培养教育示范基地、综合培训实训基地和田间学校,支持高素质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支持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有效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到2025年培训高素质农民2万人,培养农民大学生2000名。
第七章 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提升企业主体竞争力。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创新规划、标准和政策制定机制。支持企业牵头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技术创新重要发源地,支持初创型、成长型科创企业健康发展,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挥企业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一批科技计划项目,培育一批研发经费支出和支出强度省“双100强”“市双50强”企业。支持企业构建全球价值链网络,推动企业“走出去”,培育更多具有国际市场影响力的跨国企业。加快推动企业数字化变革,构建跨行业、跨领域服务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和企业级平台,形成平台经济集聚发展效应,到2025年,营业收入超百亿元平台企业达10家以上。注重从供给端入手,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力度,加快企业上云,建设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应用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新技术,研发生产适销对路的优质产品,创造适应高品质需求的有效供给。 壮大创新型企业群体。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上市企业“双倍增”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递增”计划。支持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升规”,规模以上企业“升高”,加快发展壮大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鼓励企业参与研究制定政府重大技术创新规划、计划、政策和标准,支持牵头实施产业集群协同创新项目。力推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加资本市场“四新加一资”模式,引导推动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在沪港深交易所上市,培育形成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实现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双倍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50%以上,上市企业达到40家以上。 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推行政府引导、企业主导、“政产学研用金”深度合作模式,围绕重点产业布局重点研发创新平台,支持骨干企业争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重大平台,支持骨干企业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研发机构。支持新能源及智能汽车、智能农业装备、第三代半导体工程研究中心、多品类食品大数据等争创分行业国家级、省级产业创新中心。鼓励哈特机器人产业技术研究院、中科大芜湖智慧城市研究院、西电芜湖研究院、中科院上海光机所激光产业技术研究院等重点研发创新平台提质升级。进一步深化与中国科技大学、浙江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东南大学、中科院上海光机所等高校院所合作,打造集高端人才培养、产教融合发展、区域协同创新等功能于一体的高等研究院。支持在芜高校设置新工科专业,打造产业(行业)特色学院。吸引G60科创走廊先进制造企业和科研机构来芜投资兴业,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围绕走廊经济发展,主动融入杭州城西科创走廊,吸引浙江高校人才来芜创新创业。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升高新园区创新能力,培育若干创新型产业集群,打造“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的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到2025年,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实现翻番,新增企业研发平台1000个以上,力争建成3-5个国内外有重要影响力的高端研发创新平台。 专栏 4:重点研发创新平台工程项目
第八章 建设全域孵化区 扩大双创孵化载体规模。发挥芜湖高新区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引领作用,加快新建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支持有条件的孵化载体升格省级、国家级。支持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加快江北新区湾谷科技园、经开区高层次科技人才创新创业中心、高新区中江科技园、鸠江创孵国际社区、镜湖区大砻坊科技文化园、湾沚区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繁昌区春谷3D打印产业园等重大创孵园区建设。加快打造一批集研发设计、创新转化、场景营造、社区服务、人文生态等为一体的创孵社区(楼宇)、科创“飞地”、大学科技园等。到2025年,建成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100家,其中国家级20家,实现县(市)区、开发区全覆盖,全市新增孵化面积达200万平方米。 提升产业创新承载能级。支持各类孵化载体聚焦产业发展和科技企业成长全过程,向高质量、专业化方向转型升级。发挥产业配套、转化能力强的优势,加快建设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和皖江科创路演中心,推动科研成果在芜湖最快实现落地转化和推广应用,构建从关键技术突破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产业及其集群形成的完整创新体系,打造长三角重要的创新成果孵化区。依托芜湖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等国家级孵化器,打造一批集研究开发、孵化加速、成果转化、创投基金、服务机构、专业化运营等功能于一体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到2025年,围绕汽车及装备制造、新型显示、机器人、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通用航空等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建10家以上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 营造全域孵化浓厚氛围。实施“创业江淮”行动,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型众创平台,加快构建“互联网+”创业网络体系。实施创业主体培育工程,壮大青年创新创业者、企业高管及连续创新创业者、科技人员创业者和海归创新创业者等主体。实施“鸿雁聚皖”留学回国人才创新创业扶持计划,加大对科技创新人才资助力度。实施小微企业“双创示范”行动计划,持续开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创客中国”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机器人专利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推进“产创才融合”。鼓励众创空间向“创业投资+增值服务”全链条综合运营服务商转变。组建市级众创空间联盟,促进科技资源开发共享共用和技术产品联动创新。到2025年,全市在孵企业达3000家,在孵企业营业收入超50亿元,吸纳就业人员20000人以上;毕业企业达2000家,累计孵化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培育企业3000家以上,孵化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以上。 第九章 构建全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 加快推进全要素市场化配置。推进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和数据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探索混合产业用地供给、特殊工时管理、创业投资企业市场准入、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市场化定价及交易、公共数据开放和数据资源有效流动等体制机制,形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提高配置效率,激发市场活力,吸引各类生产要素向芜湖流动。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施知识产权护航工程,建设知识产权法庭(法院),加强执法维权体系建设,探索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三合一”改革,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动知识产权产业化和商用化,加快专利密集型、商标密集型、版权密集型产业发展。实施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 优化支持创新的体制机制。用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国家创新型城市赋予的先行先试权,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创新政策供给,通过项目支持、创新券、研发后补助等方式,引导企业提升创新能力。优化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探索实行“定向攻关”“揭榜挂帅”等组织模式,推进科技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扩大科研自主权,积极试点科研管理“绿色通道”、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信用承诺制等。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健全政府投入引导、社会多渠道投入机制。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赋予科研人员一定比例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将事后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奖励前置为事前所有权奖励,激发科技成果转化动力。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鼓励银行金融机构设立科技支行、开展投贷联动试点,支持保险机构拓展科技保险险种范围,大力发展天使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推动资本要素对接科技成果转化全过程、企业生命全周期、产业形成全链条。 第三篇 坚持产业立市 加快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