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创投机构聚集发展。建立全市创投行业联盟,支持创投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发展,为创投风投机构提供募、投、管、退全链条服务。发挥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等平台作用,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管理规范的国内外创投品牌机构,培育创投市场主体。鼓励行业骨干企业、创业孵化器、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等相关主体组建创投机构。支持创投行业组织、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群团组织、创投机构等开展专业技术人才培养。 第三节 提高企业科创主体地位 激活企业技术创新内生动力。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型企业。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建立产学研市场化利益联结机制。落实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和激励政策,发挥重大工程牵引示范作用,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企业基础研究投入税收优惠政策。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实施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培育一批“雏鹰”“瞪羚”“独角兽”和领军企业。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为指引,推动后备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组建研发机构、掌握核心技术、获取知识产权。全面落实高企补贴和优惠政策,开展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培育行动,畅通高新技术企业上市融资渠道。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科技研发计划,支持引导企业开展重大产品创制、关键技术创新和技术成果应用。支持有条件的科技企业参与国家、省、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推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产业培育协同发展。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占研发经费投入比重提高到9%左右。高新技术企业超过5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注册数量达到6000家。 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家。建立全市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人才库,率先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实施领军人才行动,完善科技评价机制和科技奖励制度,打造一批科技型企业自主创新尖兵。遴选并培养一批高成长性、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型企业经理人,通过组织专题研修、挂职锻炼等多种方式,加快培养一支具有全球视野、战略思维和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家队伍。 第四节 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新高地 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实行重大科技项目“揭榜挂帅”等制度。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多渠道投入机制,完善区域创新创业创投生态系统,大幅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改革科技成果权益管理,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构建全市统一的科研创新成果转化平台。加快发展环渤海区域性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推动技术转移中心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举办东北地区科技应用场景赛事等活动。吸引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在大连市建立技术转移分支机构和产业化基地,开展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创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技术合同成交额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达到3.5%。 加快构建新型协同创新体系。建立创新科研设施开放共享机制,完善市场化运行制度环境。支持企业牵头、高校和科研机构共同参与组建创新联合体和产学研联盟。支持企业、高校积极参与环渤海跨区域科技合作。加强与世界高水平科研机构合作,重点搭建中日韩跨境创新合作网络,促进技术、资金、人才等创新资源跨境流动和共享。强化军民创新创业领域政策制度协调,建立军地需求有效对接机制,推动军民科技成果相互转化和协同创新体系建设。 完善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设立一批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研发公共服务和技术转移服务平台,支持大学科技园、虚拟大学园、留学生创业园建设。大力扶持众创空间发展,构建“众创空间(苗圃)—孵化器—加速器”覆盖创新创业全过程、全链条的创业孵化体系。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开展科技成果孵化、研发初试、中试、产业技术研究人员和技术经理人培养等服务。
第五节 营造国际一流创新生态 打造专业化创新服务链。构建多功能的创新专业服务平台,提供技术扩散、技术培训、技术信息和人才中介等全方位专业服务。大力集聚资产评估、产权经纪、交易代理等创新专业服务机构,重点支持知识产权、科技咨询、信息资讯、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等领域服务。加快培育市场化新型研发组织、研发中介和研发服务外包等新业态。建立跨行业、跨部门联合服务企业新模式,构建兼具受理、咨询、发布、投诉、监察、协调等功能的企业发展政策服务平台,实现创新政策“一口咨询、一口受理、一口服务”。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维权援助及仲裁、人民调解等方面职能整合,加快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打造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培育一批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专利产业化试点示范单位、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实施专利导航产业发展试点工程,指导企业做好知识产权布局及风险防控。推进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和高新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试验区,承办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交易市场,支持组建知识产权联盟,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提升全市标准整体水平。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产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和引导,支持优势企业、驻连高校和科研机构承担国际、国内标准技术组织工作,推动自主创新成果标准化,在氢能、化工、装备、核电等领域形成一批重要技术标准。依托金普新区检验检测优势企业,配套建设国际水平的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平台。加快军民标准通用化建设。 强化创新创业金融支撑。健全多元化科创投融资体系,做强做大产业基金,集聚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鼓励银行保险机构、股权投资企业、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等机构支持科创企业发展,积极推广科技金融产品和工具应用。完善“信易贷”平台功能。加大科创企业政策扶持力度,鼓励科创企业上市融资做优做强。 第三章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立足实体经济发展,以数字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以延链、补链、强链为路径,以重大产业项目为载体,加快推动优势产业向智能化、服务化、绿色化、品牌化转型,大力提升产业链能级。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着力优化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聚焦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都市型现代农业的主导产业,加快构建“5+4+3+1”现代产业体系。 第一节 提升大连制造竞争力 进一步巩固制造业的支撑作用,重点打造绿色石化、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一代汽车、中高端消费品工业五大主导产业,推动主导产业高端化、集群化、绿色化发展,建设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集聚中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7%。 绿色石化产业。深度开发“原字号”,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价值链,建设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重点打造以有机原料、合成材料、清洁油品为主体,以化工新材料、专用化学品为特色的石油化工精深加工产业集群;松木岛化工区适度可控发展,突出发展精细化工;大孤山石化集聚区严控产业发展规模,危化品总量不增加,强化风险管控。加快推进聚酯园等补链项目建设,打造5000亿级绿色石化产业基地,再用10年左右打造10000亿级产业基地。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依托金普新区、大连湾临海装备制造业聚集区、旅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瓦房店轴承产业开发区等重点产业园区,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船舶及海洋工程、高档数控机床、制冷装备、冶金和港口机械、轨道交通、轴承等“老字号”,提升产业智能化、高端化、服务化水平,培育壮大核电装备、风电装备、航空装备等“新字号”,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打造2000亿级产业集群,再用10年打造5000亿级产业集群。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重点依托高新区、金普新区,重点发展集成电路、新型元器件、新一代通信设备、数字视听与数字家庭、汽车电子等电子信息制造产业,以及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产业。培育壮大“新字号”产业规模,落实国家窗口指导要求,高质量推进非易失存储等一批重大项目,打造2000亿级产业集群,建设东北领先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基地。 新一代汽车产业。依托金普新区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专用特种车及零部件等“新字号”。引进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动力电池等基础核心零部件研发生产企业,发挥本地科研院所与企业研发生产能力,实施氢燃料电池电堆等关键核心材料和技术攻关,加快推动产业化。研究制定智能网联汽车测试、评价、认证、准入、运行等标准规范,推进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提升现有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创新能力,以整车制造为核心,发展销售、维护、金融、法律一体化服务支撑体系,适应现代消费市场需求,快速提升整车产销量。打造1000亿级产业集群。 发展中高端消费品工业。依托普兰店区、庄河市、瓦房店市、长海县等重点产业园区,以食品加工、纺织服装、家具木材、塑料包装、工艺美术品等为重点,加强技术攻关、新产品开发、产业链延伸、配套环境改善和品牌打造,加快拓展设计研发、试验验证、系统集成、认证咨询、运营调控、跨境电商等产业链前后端的增值服务业务。依托长兴岛经济区、普兰店皮口和金普新区松木岛,沿皮长高速公路打造纺织服装产业带。打造1000亿级产业集群。 制定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围绕重点产业,聚焦行业头部企业,建立以区市县及先导区为招商主体、以产业链横向块状集群和纵向链式集群为方向的“区、块、链”招商机制。用好用足相关金融支持政策,实施产业链招商。围绕“老字号”“原字号”“新字号”企业发展,加强统筹规划和政策扶持,实施“一企一策”改造升级“老字号”、“一企一链”深度开发“原字号”、集群发展壮大“新字号”,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积极鼓励在连高校、科研院所服务本地经济,支持与企业共建技术创新中心、研发平台,提高企业技术、管理和运营创新的能力。积极引导企业工业互联网应用,加快生产过程智能化改造。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水、电、气等方面研究制定相关降本增效政策。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加快制造业向“制造+研发+营销+服务”转型、制造工厂向企业总部转型、成本中心向利润中心转型。 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严格落实区域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严把项目准入关口,提高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准入门槛,加强项目安全评估、环保管理、风险管控和节能审查,注重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大对劣势产业和落后产能淘汰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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