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强化依法治市 推进依法治市。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全民守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 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健全信访终结 机制。加大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建设法治政府。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注重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强化规范管理。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用制度管 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第三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组织协调、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强化 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防体系。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 之风。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依纪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加强廉政制度建 设,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篇 全面推进规划实施 第一章 加强组织领导 在市委统一领导下,着力构筑统一完整、衔接配套、权责明确的组织领导体系、工作推进体系、干部政绩考评体系。要建立考核督查机制,科学设置考核目标权重。进一步量化任务,明确责任,奖惩兑现。通过日常督查、专项查办和集中督查等方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第二章 加强沟通衔接 做好专项规划与规划纲要的衔接。坚持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十三五”规划、同级规划互相协调的原则,注重协调统一。做好年度计划与规划纲要的衔接。合理确定年度发展目标,分解到每一个年度计划中,保持规划实施的连贯性。 第三章 加强监督考核 实施监督考核。将“十三五”规划中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指标,分解落实到规划实施主体部门,并列入部门考核指标,接受监督与考核。强化宣传监督。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和解读。规划执行部门、任务主责单位要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第四章 适时评估修订 健全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加强对“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监测及对重大战略举措落实情况跟踪,做好中期评估,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评估报告。实施规划的动态修订制度。经评估需要对规划进行修订时,由市政府提出修订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