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统筹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构建面向基层的法律服务网络,引导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打造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一批工作品牌。加强和规范律师管理,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加强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行业的政策扶持和监督管理。 大力发展基层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畅通民主渠道,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村(居)民主监督制度。厘清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职责,整合各部门延伸到基层社区的工作和资源,实行权随责走、人随事调、费随事转。拓展异地务工人员参与基层自治渠道。健全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 第十三章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与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相衔接,统筹布局、系统推进、扬长补短、重点突破,确保在2018年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充分发挥规划对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强化监督检查,凝聚各界力量,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第一节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按照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以国家统计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评价体系为标准,围绕经济发展、民主法制、文化建设、人民生活、资源环境5个领域39个指标,全面推进湛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各项任务。确保在2018年全面小康综合指数达到97%以上,重点确保全市生产总值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正确认识湛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面临的问题和不足。以研究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城镇人口比重、每万人口拥有律师数、文化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指数、单位生产总值建设用地占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项短板指标为重点,严格按照标准,制定计划、综合施策、全面突破,集中力量破解难点、缩小差距,力争在2018年前达到或接近国家的目标要求。 第二节 完善规划保障机制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划体系,强化政策引导和要素保障,制定规划年度实施方案,建立保障规划实施的长效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加强任务分解,明确牵头部门和工作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并落实到各县(市、区)、各部门,分阶段、按步骤实现各项目标和任务,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完善规划体系。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引导地位,各专项规划和县(市、区)规划要切实贯彻总体规划的战略意图和主要任务,加强与总体规划各项指标的衔接。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依据,探索推行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保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港口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各类规划“多规融合”。探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改革创新,统筹推动空间“一张图”管理。以县(市)级行政区为单元,建立由空间规划、用途管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差异化绩效考核等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 加强政策引导。围绕发展重点领域,研究制定一系列能够有效解决突出矛盾、营造公平环境、激发社会活力的重大政策举措,为各项发展目标提供有力支撑。重点围绕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现代产业体系、公共设施与服务体系、生态文明体系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政策储备、研究制定和协调落实,推动形成有效的政策预期和导向。 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制订规划年度实施方案,逐年逐项落实目标任务。加强年度实施方案与年度计划的衔接协调。强化对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确保完成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强化要素保障。加强资金、土地、能源及重要商品物资等要素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政府投资结构,优先安排涉及民生、公共服务和城乡一体化等领域的财政支出和项目投入,集中财力保证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科学调控土地供应,合理调整用地结构,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空间布局,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新区开发、公共服务改善、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土地需求。 第三节 加强重大项目支撑 坚持以规划确定项目、以项目落实规划,着眼于集中力量分阶段解决一批重大问题,在现代产业、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建设和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组织实施好一批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健全项目实施机制,深化前期研究论证,规范手续办理,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协调调度,切实做到规划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健全全市和各县(市、区)重点项目储备库。“十三五”时期,规划建设重大项目370项,总投资9480.65亿元,其中“十三五”时期投资4396.71亿元。 第四节 强化规划监督考评 完善规划实施监督评估制度,强化组织实施,扩大公众参与,落实规划目标任务。 加强指标约束。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要纳入各地区、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并分解落实到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要将约束性指标和各项任务分解到年度,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加强评估考核。各级政府要强化对规划有关结构优化、民生改善、资源节约、生态环境、社会环境和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考核,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考核结果作为政府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完善规划年度考核和中期评估制度,检查规划落实情况,分析规划实施效果,及时查找问题、解决问题。 加强社会监督。加大规划宣传力度,使公众深入了解“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宏伟蓝图,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激发发展热情。积极探索创新公众参与形式,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完善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机制。及时公开规划实施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湛江市“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表 名词解释: “循环城市”、“脚印城市”、“海绵城市”: 海绵城市就是坚持系统治水、科学治水、依法治水,基本完成市区主要河渠环境综合整治,构筑生态水环境,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循环城市就是秉持资源再生、综合利用,发展东海岛钢铁石化循环经济,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建设“蓝天碧水、蓝色崛起”的城市。脚印城市就是坚持公交优先、行人优先,打造适合公交出行、单车骑行和休闲步行的城市。 “一带一路”:即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三链融合”:即产业链、创新链、资源链融合发展。 “六湾区一半岛”:即珠江口湾区、大亚湾、汕头湾、大红海湾、大海陵湾、大湛江湾和雷州半岛(《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 “万村绿”: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农村绿化美化模式,要求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 “三环四通”:市区、湾区、半岛公路成环;对外通高铁、县县通高速、镇镇通快速(二级公路)、村村通公路(三级公路)。 扬帆计划:由广东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牵头,联合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组织启动实施的“粤东西北地区人才发展帮扶计划”。 广东特支计划:广东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 “三地七方”:“三地”即湛江、海口、南宁;“七方”即湛江、海口、南宁三地海关和湛江港集团、广西北部湾港务集团、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国投裕廊洋浦港口公司四家企业。 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有制度、有机构、有经费、有监测、有预警、有评估、有避让、有宣传、有演练、有效果。 多规融合: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空间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在同一空间上做到有机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