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保障措施
实施好本规划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规划实施,促进规划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第一节强化人才支撑 明确人才是发展的根本,大力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旅游人才、宣传文化人才等八类人才队伍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畅通人才流通渠道,深化人才服务,注重挖掘、保护和培养地方特色人才,设立“黄山区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充分激发人才的创造力。 第二节推进项目建设 充分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和结构改革的重要作用,以项目建设为载体,切实把规划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积极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促进政府、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良性互动,不断提高项目履约率和资金到位率。探索项目多元化主体投资运营模式,大力推广T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参与公共领域建设。加强项目审计,加大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和稽查,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 第三节完善协调机制 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注重规划衔接,确保在本规划指导下,提高规划整体执行效率。科学分解《规划纲要》确定的指标体系和重点任务,增强规划推进的工作合力。加强规划协调,建立区政府牵头、各部门参与的协商沟通机制,定期对“十三五”规划的重大战略部署和建设项目进行研讨、调度,及时解决重大决策问题。加强媒体宣传力度,增加规划透明度,增强民主参与度,及时推广典型经验,积极营造关心规划、支持规划、监督规划的良好氛围,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并取得最佳实效。 第四节加强评估考核 加强数据监测与统计,把规划实施绩效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组织专业机构开展规划实施绩效的年度监测和中期评估。完善考核机制,根据规划实施进展情况,严格绩效考核,强化行政问责与责任追究。实施动态管理,因势利导,适时调整规划内容,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坚持人大、政协的监督与指导,建立规划实施监督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