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带头学法守法,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高法治素养与依法行政能力。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重大决策出台前主动向人大报告,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积极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提高政府公信力。
坚持干净干事。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及省市委实施办法,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扎实抓好“四风”突出问题整治。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切实加强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重点领域监管,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建设清廉政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各位代表,加速转型、赶超发展,是我们坚定前行的方向;复兴黄石、重铸辉煌,是我们矢志追寻的梦想。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黄石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砥砺奋进,让复兴黄石的时代凯歌响彻东楚,全面开启建设全省重要区域性增长极、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的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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