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
——2016年1月26日在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省长 陈求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十二五”时期和2015年工作回顾
“十二五”时期,是辽宁发展不平凡的五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辽宁并发表重要讲话,李克强总理4次莅临辽宁,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和重大政策举措,为振兴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辽宁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抓住振兴发展的重大机遇,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带来的挑战,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综合经济实力不断提高。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87万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万美元。科技创新力度加大,突破一批关键技术,重大装备自主化取得新进展。省重点输供水工程、红沿河核电、百万吨乙烯、华晨宝马、恒力石化PTA 等一批重大项目形成的优势产能开始释放。
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持续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5.1%,比2010年提高8个百分点。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逐步提升。民间投资比重提高到73.4%。民营经济增加值比重达到68%。
改革开放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步伐加快,取消和下放省级行政审批职权1631项。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成效,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全面启动。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三大区域开发开放新格局逐步形成。
城乡发展呈现新面貌。新型城镇化和宜居乡村建设步伐加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7.4%,比2010年提高5.2个百分点。基础设施更趋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节能减排收效明显,辽河流域、大伙房水源保护区成为国家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民生保障进一步加强。教育普及化程度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步健全。社会就业稳定增加,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分别为8.1%和9.7%,城乡社保体系日趋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扎实推进。社会和谐稳定局面不断巩固。
“十二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实践证明,党中央、国务院实施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是英明正确的,辽宁实现新一轮全面振兴的前景是十分广阔的!
各位代表:刚刚过去的2015年,是新世纪以来我省经济形势最为严峻复杂的一年。全省上下积极努力,迎难而上,扎实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地区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3%,经济下滑势头得到遏制,经济运行呈现逐步趋稳态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1126元,实际增长5.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057元,实际增长6.3%。新增就业超过4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4%,低于控制目标0.9个百分点。居民消费价格涨幅1.4%。省委、省政府确定的44件民生实事全面完成。财政用于民生的支出,占总支出的75%以上,同比提高2.9个百分点。
全面完成了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指标和任务,能耗强度下降等7项指标超额完成; 农村人口饮水安全等13项指标和节约集约用地等93项重点任务全部完成;“三网融合”等5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年来,我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要求,突出重点和难点,着力抓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四个着力”要求,科学谋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
按照省委 《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着力”要求,加快推进辽宁新一轮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我们提出了责任分工和目标分解方案,全面实施“四个驱动”战略,积极培育“六个新的增长点”,精准发力,扎实工作。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在深入开展“6+4”重大课题调研、对“十二五”全面评估的基础上,编制了“十三五”规划和46个专项规划,经过广泛征求意见,认真讨论修改,形成了《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请大会审议。
二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投向重点领域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盘活省本级存量资金90多亿元,建立了首期规模达100亿元的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制定了基金管理办法,吸引并带动社会资金,参与发展新兴产业和创新领域重点项目。
三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养老保险风险基金,主动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
针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一些地方偿债压力较大等问题,主动采取措施,化解政府债务。通过发行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实现当年政府到期债务全覆盖。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签约项目68个,多渠道筹集资金消化存量债务。
为兜住民生底线,在保障民生上主动作为,建立了养老保险风险基金并制定了管理办法。从2016年起,省财政每年预算安排60亿元,通过多种渠道,扩大融资规模,稳步推进投资运营,以前瞻性安排防范养老金支付风险。
四是推进政府机构调整,着力提升行政效能
组建省商务厅,不再保留省服务业委和外经贸厅。将省煤炭工业管理局与省国资委等部门进行整合。调整了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责。调整了省辽河凌河保护区管理局隶属关系。将省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区管委会办公室并入环保厅。建立了省政务服务中心,40个政府部门、499项审批服务事项全部进入办事大厅,实行首问负责,方便了基层、企业和群众。
过去一年,我们按照《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任务要求,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主要做了以下六项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振兴发展政策举措
认真贯彻国务院28号文件精神,通过省部会商、央企衔接,我省40个重大项目取得积极进展。辽阳石化结构调整、盘锦中国兵器华锦石化改扩建、大连长兴岛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搬迁等重大项目加快推进。沈丹客专、丹大快速铁路建成通车,绥中电厂改接华北电网工程顺利投产。抚顺新抚区等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取得进展。沈阳被列为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方案获得国务院批复。大连金普新区改革步伐加快,先行先试取得初步成效。
二是努力推动经济平稳发展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我们主动作为、综合施策,开展“千名领导联系千家企业”活动,帮扶466户停产半停产企业。落实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为企业减负30多亿元。扩大结构性减税范围,落实普遍性降费政策,为企业减轻税费负担161.9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2125.6亿元。举办了绿公司年会、辽沪经贸合作等7次重点招商活动,对接签约项目116个。建立了省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制度,四大班子齐心协力抓项目,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取得突破。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76万亿元。
大力培育信息、旅游休闲、教育文体和养老健康家政等消费热点,电子商务交易额增长26%。先后出台21条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28万亿元。
积极扩大外贸出口。加强与中央外贸企业合作,培育大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等30个跨境电子商务平台。通关一体化、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全省进出口总额达到960.9亿美元,其中出口508.4亿美元。
三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取消和调整了411项省级行政职权,取消了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取消了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限制。公布了部门权责清单,行政职权事项减少60%以上。实行“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新登记市场主体43万户。锦州率先推出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改革措施,朝阳在深化园区管理体制改革上取得新进展。
制定了省属企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围绕盘活国有资产,组建了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省环保产业集团。完成省直所属企业与主管部门脱钩移交,纳入统一的国资监管体系。对41家驻辽央企实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推进了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基本完成。
出台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方案,实施全民创业援助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中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民营经济发展活力不断增强。
发挥沿海港口优势,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海铁联运集装箱运量增长23%。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吸引外商直接投资51.9亿美元。大连港中韩俄国际大通道建设取得新进展。营口中韩自贸示范区建设全面启动。丹东加快构建东北东部经济带出海新通道。葫芦岛承接京津冀产业转移取得新成果。铁岭与四平、通辽构建经济协作区起步顺利。
四是推进结构调整和科技创新
制定了《中国制造2025辽宁行动纲要》,加快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呈现新局面。鞍山激光产业园注册企业达240多家,已经投产160多家。本溪药都销售收入和税收分别增长35%和22%。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出台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展众创空间的意见。攻克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性技术50项,开发智能机器人、10万等级空分装置用压缩机组等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重大产品30个。产业技术创新平台达到90个,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16.4%。有效发明专利2.3万件。新增4名院士,院士总人数达到57人。
推进服务业发展四年行动计划。金融业稳定增长,新增本外币贷款3244亿元,非信贷融资6537亿元。促进工业企业分立出生产性服务业企业613户。建成电子商务产业园区20个,会展交易额达到4300亿元。旅游总收入实现3722亿元。服务业在稳增长、调结构中发挥了支撑作用。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设施农业面积达到1120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49万亩。粮食产量突破400亿斤,再获丰收。农林牧渔各业实现了全面发展。
五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月人均提高到2230元,城乡低保标准平均提高10%。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标准均提高到380元。
完成国家下达的棚户区改造任务,新增保障性安居工程23.9万套。
加大脱贫攻坚力度,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长17.4%,25万国标线下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扩大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性范围,提高对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增加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标准。出台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和地方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意见,提升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经济发展能力。
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取得成效,89家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新改建了52所乡镇卫生院和1007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实现了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办卫生院目标。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基本建立。
积极推动文化惠民项目。“书香辽宁”建设取得新成果。新修缮的阜新“万人坑”死难矿工纪念馆,成为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民健身和群众体育活动蓬勃开展。
通过实施碧水、青山、沃土和蓝天工程,辽河流域主要河流水质稳定达标;完成造林绿化258万亩,矿山环境治理1.5万亩,草原沙化治理90万亩; 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153万亩;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雾霾天气,集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八项整治措施,新增主要污染物减排能力25.6万吨。
六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省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611件人大代表建议、606件政协提案全部办复。制定省政府规章和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11件,审理行政复议案件431件。
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制定了全面落实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加大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力度,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整治。修订了政府工作规则,完善了绩效考核制度。广大公务员勤勉敬业,负重前行,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涌现出一批孙德忠式的好干部,成为推动振兴发展的中坚力量。
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执法能力建设,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国家安全、信访工作、应急管理、司法行政和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得到加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新成果,宗教事务管理水平逐步提升。
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国防动员、边海防建设、人防和民兵预备役工作不断加强。双拥共建取得新成效,军地融合发展呈现新局面。
各位代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是党中央、国务院亲切关怀、大力支持的结果,是中共辽宁省委总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省政协认真履职、有效监督的结果,是全省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努力、不懈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政府,向全省各族人民,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表示诚挚感谢!向参与辽宁发展建设的中直单位、中央企业,向解放军驻辽部队、武警官兵,向所有关心、支持辽宁的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国际友人,表示诚挚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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