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用权。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和法律尊严,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所有政府公职人员都要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和决策执行纠偏机制,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裁决,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督,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工作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定期向县人大、县政协及其常委会报告和通报工作,坚决执行人大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积极回应社情民意。充分发挥工青妇等人民团体桥梁纽带作用,主动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加强重点领域、重要事项等信息公开,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三)坚持改进作风,务实担当。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及县委各项作风建设规定,坚定不移兴“三风”、纠“四风”、树新风。把担当作为、务实落实作为政府工作的根本要求,坚持重实干、办实事、求实效,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到干事创业上,把确定的事一抓到底、做出成效。积极推动落实鼓励担当的容错、纠错、防错机制和惩治庸政、懒政、怠政的问责机制,鼓励探索、支持创新、宽容失误,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苦干实干者撑腰,警醒和惩戒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怕担当的干部,进一步提振干部精气神。全面推行“五步工作法”,确保中央、省、州和县委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落实、见成效。 各位代表,新思想孕育新希望,新使命寄望新作为。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和团结全县人民,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实现顺利减贫摘帽,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全省经济强县和文化旅游大县目标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