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扶持民营经济,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力以赴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加快转型升级。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实现“个转企”600户、“小升规”30户、“规升巨”2户。落实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推进电力直接交易,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新增融资110亿元,市县政府采购支出30%面向民营企业。放宽准入领域,营造公平环境,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国资国企改革、重大项目建设。搭建服务企业平台,完善项目代办机制,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民营经济加快成长。 第五,实施项目牵动,筑牢高质量发展基础。实施亿元以上重点项目220个,总投资2232亿元。其中,以农产品深加工为重点的农业项目8个;以转型升级为方向的工业项目56个;以新业态新模式为主体的服务业项目24个;以水上游乐、休闲康养为代表的旅游业项目9个;能源交通、基础设施等其他项目123个。建立项目管家全覆盖制度,加强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保障,强化领导包扶、督查考核,确保葫芦岛有色20万吨电解锌、锦西石化25亿元炼油结构调整等46个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大唐热电联产、七星建筑材料等71个项目竣工投产。 (四)紧扣改革创新主题,着力提升振兴发展活力 第一,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加强硬件建设,改善政务服务环境,完成市行政服务中心异地改建,市本级所有审批部门、审批职能全部进驻。提升服务质量,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受理”,建成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理率90%以上。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时限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全面复制推广辽宁自贸区经验,为振兴发展创造一流营商环境。 第二,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完成县乡政府机构改革,理顺部门职能,优化机构设置,保障政府系统高效运转。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成7户厂办大集体改革、3户“僵尸企业”处置、5户市属企业集团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化财税、金融、土地、市场准入、社会管理等专项改革。 第三,加大科技创新力度。继续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计划,研发经费占比达到1.1%,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增长15%以上,科技成果转化35项以上。加强高新区建设,培育创新型企业,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家,建成产业技术创新平台2个。实施“百千万”重点人才工程,开展博士后挂职服务、“万名专家葫芦岛行”等活动,为振兴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五)拓展对外开放空间,打造服务“一带一路”示范区 第一,对接“一带一路”。融入中东欧“16+1”建设,加强与沿线国家经贸技术合作,加快建设俄罗斯矿业产业园,重点推进芳纶科技柬埔寨耐高温材料、厚能科技泰国新能源电池等海外合作项目。把握与招商局集团合作机遇,争取绥中港纳入全省港口资源整合。发展东戴河临港产业,推进港产城一体化。提升葫芦岛港港口能级,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第二,强化对外经贸合作。深耕日韩等国家市场,重点面向日韩中小企业招商,加快日本正丸酿造食品加工、高丽精密株式会社地铁配件等10个项目签约落地,建设韩国中小企业园。强化与德国经贸合作,重点围绕装备制造产业招商,推进西门子管线压缩机、技术服务中心等重点项目。深化区域协作,加强与常州对口合作,推进与沿海城市协同发展。承接京津冀产业转移,引进项目30个以上,建设对接京津冀桥头堡。全年利用外资、引进内资增长15%以上。 第三,扩大进出口贸易。应对中美经贸摩擦,依托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泳装海外营销网络和保利集团等军贸企业,带动国华能源石化设备、力天重工军工装备等新产品出口,开拓中东欧、中东、非洲等新兴市场。发挥市进出口贸易集团载体作用,扩大世界优质商品进口,打造区域性进口商品集散地。 第四,加快沿海经济带建设。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政策,以产业园区为依托,深化公司化改革,加强招商引资,加快柯漫热敏新材料、虹京碳酸锂等重点项目建设,努力把沿海经济带建设成为支撑振兴发展的新引擎。 (六)对标中央决策部署,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 第一,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攻克难点,坚决完成3.2万贫困人口脱贫、17个贫困村销号,建昌县实现脱贫摘帽。发展产业,加快推进泳装下乡、扶贫车间等重点扶贫开发项目,保障贫困人口收入,实现稳定脱贫。实施精准脱贫,开展精准识别“回头看”,确保实现真脱贫、不返贫。 第二,全力抓好污染防治。实施治水工程,深入落实河长制,加强全域水质监测,确保河流监测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完成女儿河上游钼超标治理示范工程。实施蓝天工程,逐步拆除建成区内10~20吨燃煤锅炉,开展柴油货车超标排放等专项整治,确保PM2.5浓度和空气优良天数达标。实施土壤防治工程,治理航锦科技、稻池村、八家子土地污染,整治闭坑矿山、尾矿库。狠抓中央环保督察和“回头看”、国家海洋督察、“绿盾”专项行动和水源地专项督查等问题整改,坚决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第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强化财政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约束,有效增加资金供给。安排财政预算,处置有效资产,弥补养老金缺口,坚决防控养老金支付风险,确保按时足额发放。严禁新增隐性债务,妥善化解存量债务,完成化债任务40亿元,坚决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防范金融市场异常波动,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七)补齐乡村振兴短板,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第一,县域推进园区建设。坚持“三区共建”,扶持中小企业,加快项目建设,扩大县域经济总量。壮大工业产业园,实施全钢重卡子午线轮胎、川铁电气产业基地等千万元以上工业项目35个。发展农产品加工园区,实施海源水产品加工、德国精酿啤酒等百万元以上农业产业化项目20个。培育服务业集聚区,重点建设绥中商贸集聚区、绥中物流产业园、建昌特色商业街、兴城服务业新业态产业带。 第二,乡镇突出“飞地经济”。落实实施意见,明确发展目标,确定主导产业,推动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建设标准化厂房,市本级建设10 万平方米,各县(市)区不少于5万平方米。加强招商引资,新增“飞地”项目100个以上,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4亿元以上,每个乡镇至少引进1个项目。强化政策支持,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金融机构每年投入融资额度20亿元,扶持“飞地经济”发展。 第三,村屯壮大集体经济。培育经济组织,建立合作社、行业协会200个,新增农事企业50家,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加大扶持力度,用好农村改革资金、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试点15个,扶持农业经营主体38个。发展多种经营,通过土地流转、股份合作,发展“种养加”产业、设施农业,增加村级集体收入,全年消除“空壳村”150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