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基础。只有以人民为中心,任何时候都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切行动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目标,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第四,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前提。只有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才能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和谐幸福福海。 第五,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目的。只有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来,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做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才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 第六,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是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核心。只有不断创新思维,尊重经济规律,转变发展方式,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才能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让发展的成色更好,动力更足。 各位代表!冷静审视新时代我们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清醒认识到,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主要是:维稳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维稳工作基础还很薄弱、短板还比较突出,部分干部“总目标”意识树的不牢,在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松懈思想、厌战情绪滋生;生态环境脆弱,乱采滥挖现象依然存在,乌伦古湖治理未取得突破性进展,湿地修复难度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刻不容缓;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尚未充分激发,产业结构仍处于产业链条的中低端,经济提质增效的基础不够牢固;农牧业基础相对薄弱,市场化程度偏低,产业化组织化规模化程度不高;部分干部作风问题突出,懒散懈怠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时有发生;政府服务质量和依法办事效率与人民期待还有差距。问题所在就是努力的方向,人民期待就是工作的目标。所有这些问题,都要从政府工作中找原因、谋对策,切实加以解决,绝不辜负各族群众的期望! 二、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推进福海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特别重大。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四次全体会议、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地委、县委十二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安排部署,坚持以总目标为统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自治区党委“四句话”“4+1”工作要求,坚决打好反恐维稳“组合拳”,着力构建“以旅游业为主体,牵动一产、托举二产”的发展格局,努力建设更加平安美丽幸福的福海。 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完成生产总值48亿元,增长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27亿元,增长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力争增长20%;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19亿元,增长11%;进出口贸易额385万美元,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亿元,增长10%;招商引资区外到位额(含工业园区)16亿元;接待游客突破100万人次、增长51.7%,旅游收入突破5亿元、增长66%;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10%。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指标,我们将打好“三大攻坚战”,抓好“九项重点工作”: (一)打好“三大攻坚战” 第一,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突出加强对政府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的防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一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开展专项审计、专项检查等,摸清政府债务及隐形债务数额、结构和管理现状,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和处置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化解债务风险。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将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以内,坚决做到违规举债为零,严格控增量、减存量;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监督,加大对违规举债及债务风险的监控力度。二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开展专项检查,治理金融环境、规范民间融资,加大对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业务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打击力度,维护金融秩序,保持金融稳定;指导金融企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体系,监测内部财务风险及运营状况,强化财务信息管理工作。 第二,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动员全县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做到脱真贫、真脱贫。一是聚焦深度贫困。完善2个深度贫困村提升能力规划方案,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对已退出贫困村进行动态监控,巩固提升。紧盯正常脱贫人口,持续开展入户走访调查和复查验收,实现不返贫、真脱贫目标。二是坚持精准施策。以解决突出制约问题为重点,因地制宜、一户一策、精准到人,着力推进“三个加大力度”。继续投入600万元,加大对贫困户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务工、创业、发展庭院经济等补助力度,为脱贫户发展生产、改善条件提供有力支撑,积极开展各类扶贫技能培训,提升脱贫户自我发展能力。三是加强考核监督。完善考核细则和办法,明确年度巩固提高任务和举措,压实责任主体,严格考核验收,对工作落实不力、措施棚架、数字脱贫等问题严肃问责、严肃处理,对胆敢向扶贫资金和贫困群众伸手的单位和个人坚决查处、严惩不贷。 第三,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环保优先、生态立县”,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一是抓好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针对督查组反馈的自然保护区设置不科学不规范、未建立兵地协作推进乌伦古湖保护机制等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时限和整改标准,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如期完成整治任务。全力配合做好卡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恢复工作。二是抓好生态项目建设。全面实行福海县国家主体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严把企业准入门槛,严禁“三高”项目进驻。制定实施《乌伦古湖水质达标方案》,加快推进乌伦古湖生态应急补水、额河水源置换等项目建设,切实发挥乌伦古湖在阿勒泰地区乃至新疆的重要生态屏障作用。积极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建设;启动城镇污水管网二期、农村环境治理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落地。实行最严格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制度,切实做好河流水源涵养与水质保护工作。积极争取黄沃尔海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乌伦古湖天然林视频监控系统项目落地;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工程,确保森林覆盖率持续上升。三是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严格落实“三不开”生态保护底线,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乱采滥挖、非法开垦等行为。加大对金塔斯自然保护区、乌伦古湖国家湿地公园等区域的监督检查,防止环境污染行为发生。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加强河湖综合治理。严肃天然水域“禁渔期”管理,维护湖区生态平衡和水生生物多样性。试点推行循环农业,认真落实草畜平衡制度,严格控制天然草原载畜量,探索建立规模养殖粪便污染第三方治理与综合利用机制。四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快出台《乌伦古湖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为乌伦古湖周边生态环境治理提供法治保障。严格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办法及指标体系,完善党委、政府负总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责的综合管理体系,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切实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福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