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预算支出管理。确保2018年部门预算正常执行,按进度拨付各部门各单位的年度预算资金。一是严格落实预算执行责任制,严格支出预算口径,确保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95%以上。二是全面落实县四家班子带头厉行节约的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非刚性和非重点项目支出压缩5%以上。三是减少财政对项目建设的投入。严格控制新增项目资金来源,凡是没有上级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暂缓纳入财政预算。对有专项资金但要求地方配套较多的项目(绩效考评的除外),严格控制。四是提前谋划2018年新增债券资金项目,完善项目前期手续,落实主体责任,用活用足政策,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五是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评价,提高支出的有效性和透明度。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专项资金使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和监督,防范财政风险。六是提前认真做好项目资金计划安排,做到每个项目资金来源心中有数,资金缺口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和计划安排。七是从严强化项目财评和竣工审计把关。 积极探索融资新模式。一是积极主动与实力雄厚的融资集团、金融机构洽谈融资和筹备企业债券等事宜。继续深化与金融机构合作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适度扩大融资规模,解决项目投资资金短缺的问题。二是加强融资资金的监管,鼓励成立国有经营性公司,注入经营性资产,进行自主经营管理。同时,通过融资建设项目,在资本市场上进行股权溢价转让或资产溢价转让等方式获得可持续性融资,实现滚动发展。 八、强化土地管理,盘活国有资产,全力保障项目发展需求 一是要举全县之力创建国家节约集约用地示范县,争取国家奖励用地指标,保障项目发展。二是强化规划管控,优化管理模式。持续推进对保障性用房、闲置和存量土地摸底调查,重点抓好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土地的清理处置力度,出台国有闲置存量土地处置办法,整合资源,推动土地有序有效供应。同时,加大收储地块各种矛盾的化解力度,为土地抵押登记、抵押融资等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力争获得自治区2018年度土地储备专项债券2亿元。三是强化占补平衡,优化发展空间。加快新增建设用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在确保2018年底归还历史所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的基础上,完成新增2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指标任务。同时,加大土地整治项目力度,力争完成新增100公顷的旱改水和土地开垦任务。四是强化保压结合,优化供地结构。加大土地供地出让力度,提升土地市场的供应能力,确保招商项目尽快投产达效。通过采取向上争取、向内开垦、向外购买等方式解决耕地占补平衡和用地指标问题。同时,研究用足报批土地有关政策,确保兴北大道、滨江公园和灵渠大道(三期)等基础设施项目顺利建设。成立专项领导小组,重点对城南新区土地进行深入梳理,通过专项专管、科学规划、合理制订预留用地处理办法,对预留用地进行有效整合,为城南新区建设提供用地保障。五是加大对土地违法的查处和打击力度,确保社会经济事业的健康发展。 九、强化重点领域改革,激活市场活力,释放经济发展新动能 实施“改革推进年”活动,让改革创新成为推动发展的强大引擎。持续深化行政审批、“放管服” [17]等重点领域改革,激发市场活力。深入推进公交车、出租车、殡葬、环卫园林绿化市场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城乡环境管理体制及教育、文化、预留用地等民生领域体制改革。加快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国有企业领域体制改革,激发发展新动能。 十、强化生态保护,突出综合整治,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继续抓好生态环境建设。加强猫儿山和漓江、湘江水源保护工作。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强县内江河湖泊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抓好散养养殖户的污染治理和生态养殖场的认证工作,力争全年完成规模养殖生态认证率达70%以上。着力抓好采石场及矿粉企业的“五化” [18]建设和风电项目生态环境恢复等工作。继续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力争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4.33%。持续加大自治区生态乡镇、生态村屯的创建力度,争创2018年自治区生态文明示范县。 继续抓好环境综合治理。强化环境保护目标责任,持续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和市级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坚决实施严关矿粉加工企业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实施镇级污水处理厂支管网的建设,加强污水收集,推动污水处理厂运营。完成兴安县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建设并运营。 十一、强化民生保障,完善社会管理,推进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七个一批” [19]和“ 十大行动”[20],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脱贫摘帽任务。大力推进产业扶贫,积极发展光伏、旅游等扶贫新业态和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继续抓好教育扶贫、金融扶贫、健康扶贫、低保兜底、转移就业等工作。着力推进贫困村电网、道路和宽带建设,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统筹推进社会各项事业。完善就业创业政策,力争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9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3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100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拓展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重点的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范围。加大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落实《兴安县深化教育改革 振兴兴安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中期评估,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办好学前教育,重视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县第三幼儿园建设,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通过国家认定。加强公共卫生工作,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体制改革。创新食品药品监管模式,实施食品监管工程。加强国防动员和国防教育,做好拥军优属和优抚安置工作,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县”。 持续创新社会管理。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法治兴安、平安兴安建设,扩大“雪亮”工程覆盖面,依法打击和惩治非法传销、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重点做好预留用地、水库移民等信访维稳和矛盾化解工作。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加快3个无房派出所、1个戒毒所的规划设计,并适时启动建设。深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机制,大力实施农村法制宣传、法制教育,提高乡村综合治理水平,全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突出抓好民生实事。继续实施为民办实事工程,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重点民生项目任务。积极筹措资金,实施教育、文化、卫生、基础设施等十大类为民办实事项目,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好办实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十二、强化政府自身建设,树立良好形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一要坚定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贯彻“党领导一切”的根本原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21],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坚决拥护县委总揽全局、领导各方的核心作用。 二要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开展“依法治理年”活动,不断加强法制宣传、学习和教育。强化提高干部队伍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完善政府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强建设政府依法行政、百姓依法办事、社会崇法守法的社会法制环境。依法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加强政府协商,密切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各人民团体、社会各界人士的沟通联系,认真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县政协提案。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责任、重点项目的审计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