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2018年3月25日) 2017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一、综 合 年末全区常住人口为2528.6万人,比上年增加8.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1568.2万人,乡村人口为960.4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2.0%,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男性人口为1305.2万人,女性人口为1223.4万人。全年出生人口为23.9万人,出生率为9.47‰;死亡人口为14.5万人,死亡率为5.74‰;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73‰。 表
初步核算,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6103.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4.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647.2亿元,增长3.7%;第二产业增加值6408.6亿元,增长1.5%;第三产业增加值8047.4亿元,增长6.1%;三次产业比例为10.2:39.8:50.0。第一、二、三产业对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10.3%、14.8%和74.9%。人均生产总值达到63786元,比上年增长3.6%。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1.7%。分城乡看,城市上涨1.7%,农村牧区上涨1.6%。分八大类消费类别看,呈现“七升一降”。衣着上涨1.3%,生活用品及服务上涨0.7%,教育文化和娱乐上涨1.0%,医疗保健上涨10.0%,居住价格上涨1.7%,交通和通信上涨1.4%,其他用品和服务上涨1.2%;食品烟酒价格下降0.2%。从工业生产者角度看,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和出厂价格分别上涨6.3%和10.6%。固定资产投资价格上涨3.4%,农产品生产价格下降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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