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环保治污。综合施策整治水环境,取缔“散乱污”企业378家、“小造粒”167家。全面落实河长制,健全网格化监管责任,设置河流断面监测点45处,重点企业全部接入在线监测系统,构筑起全方位的河流治理监管体系,沭河水质持续改善。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淘汰燃煤小锅炉244台、工业窑炉33家,全面取缔违规露天烧烤,持续加大道路运输、建筑扬尘等治理力度,PM10、PM2.5分别下降6.1%和8.1%。年末省级以上生态乡镇16个,其中国家级生态乡镇7个。 十一、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科技创新成效显著。全年专利申请量560件,增长21.74%,授权量285件;发明专利申请量76件,列全市第3位,发明专利授权量17件,下降57.5%;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15件,增长11.65%;发明专利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13.57%;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件。 全年获得重要科技成果16项;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全年新增1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年末拥有中国驰名商标6个,准予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企业5个,国家地理证明商标8个,准予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企业8个。年末共拥有山东名牌产品26个,其中2017年新增1个;山东省服务名牌6个,增加1个;山东省著名商标18个。日照市市长质量奖2个;山东省优质产品基地3个,新增1个;拥有国家级标准示范区5个。 教育事业成效显著。全县共有各类学校466处,在校学生174166人;共有幼儿园273处,在园幼儿34423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初中入学率100%。高考本科录取人数首次突破3000人大关,录取率高出全省13.2个百分点,5人被清华、北大录取,是前五年之和,名牌大学录取数是近年来最多的。 深入推进校长职级制和去行政化改革,实行教师“县管校聘”、教职工全员竞争上岗,教育活力不断增强。全县共有252名校级领导干部取消了行政级别;有61名校长办理了聘任手续,确定了职级。校长平均年龄49.77岁,比改革前降低2岁,其中最小年龄43岁,最大年龄56岁;本科以上学历58人,占95.08%,比改革前提高5个百分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8人,占95.08%,比改革前提高7个百分点。 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全县共有各类文化机构29处,其中博物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文化馆1个、美术馆1个,加入城市电影院线的影院4家,年末有乡镇综合文化站21处。 卫生计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稳步提升。年末共有医疗卫生机构773处,其中,医院20处,乡镇卫生院20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5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处,卫生监督机构1处,妇幼保健机构1处,专科疾病防治机构2处,门诊部、诊所等111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共开放床位4807张,其中医院、卫生院4454张。共拥有卫生技术人员4925人。全年完成诊疗512.7万人次,出院病人19.8万人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公共卫生工作得到全面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成效明显,重点传染病无暴发流行。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健康发展,卫生应急处置和医疗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全面两孩政策平稳实施。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群众体育蓬勃发展。建设各类全民健身工程188处,绿荫健身工程12处。举办了省下达的“百千万”和丰富多彩的、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并且竞技水平高的体育比赛系列活动。新型体育运动学校正在筹建之中,在县六小挂牌。全民健身中心在建中,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已建成使用。全年体育彩票销量1.07亿元。 十二、人口、居民生活与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114.9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26万人。其中城镇居民人口39.23万人。户籍人口出生率30.29‰,人口死亡率9.82‰,人口自然增长率20.47‰。年末常住人口99.0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81万人。 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776元,增长9.5%。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012元,增长8.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92元,增长8.7%。 社会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大力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社会保险覆盖面继续扩大。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7.31万人、7万人、4万人、6.58万人和4.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4人、3075人、1290人、48人和48人。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59.4万人、84.7万人。贫困人口参加养老保险0.064万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居民医疗保险。连续13年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首次同步上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30元。 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现有乡镇敬老院20个,总床位数达到1392张,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提高到5712元/人/年。全年福利彩票发行额0.663亿元。 群众生活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550元调整为1640元,小时最低工资由15.5元调整为16.4元。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逐步提高。城镇保障人数1421人,保障标准提高到520元/人/月,人均月补助338元,比上年提高2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4080元/人/年,保障人数34582人,人均月补助221元,提高26元,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平安莒县建设深入推进。社会治安形势继续平稳向好,全县接报违法犯罪警情下降13.22%,全县刑事立案下降23.31%,万人发案率14.62起,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起,死亡人数7人,分别下降63%和65%。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1.3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0.019人。 注:1、本公报数字主要是年快报数或初步统计数,最终数据以统计年鉴为准。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GDP)、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为现价,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固定资产投资包括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投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投资。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 5、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和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餐饮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