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环境质量:全年县区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189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8.51。县区区域环境噪声年均值52.8分贝,交通噪声年均值64.2分贝。 城市公共供水280万吨,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100%。县城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日均处理生活污水1.22万立方米。全社会用水量1.581亿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0.109亿立方米,农业灌溉用水0.885亿立方米,工业生产用水0.427亿立方米,生态用水0.114亿立方米,其他用水0.046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平均耗水量58.02方/万元,同比下降4.73%。 安全生产:全年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数比上年下降9.77%,死亡人数比上年上升33.33%,受伤人数比上年下降5.51%。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据2017年人口抽样调查,年末全县常住人口354676人,其中:城镇121603人,乡村233073人,男性181123人,女性173553人,性别比为104.36。城镇化率为34.29%,比上年提高0.73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3625人,人口出生率10.24‰,死亡率6.03‰,自然增长率为4.21‰。 人民生活:全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259元,同比增长6.2%;全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799元,同比增长6.3%。 社会保障:全县参加失业保险15060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3710人,其中:企业21553人,机关事业单位12157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68943人;参加生育保险职工15723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23002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61335人,参加工伤保险19079人。 就业:城镇新增就业3915人,其中创业带动就业1718人。448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24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46%。转移农村劳动力3705人。 低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200人,户数781户,发放城市低保金691.8023万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低保对象3938人,户数2517户,发放农村低保金1964.8536万元,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得到有效实施,发放标准不断提高,城镇低保由上年的525元/月调整为555元/月,农村低保由上年的400元/月调整为430元/月。 注: ①本公报数据为统计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初步统计数据。 ②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③本公报涉及交通、邮电、财政、金融、保险、城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环保、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等数据为部门统计数。 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起点为项目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是指年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和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 ⑤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节能降耗指标单独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