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服务业 2015年共接待海内外游客174.83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达14.39亿元。 十、人民生活 居民消费价格 全县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2.6%,其中食品价格上涨4.8%;服务项目价格上涨0.3%;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上涨2.8%;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总水平上涨0.2%。 农村居民 预计全年农村经济总收入达85亿元,比上年增长7.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240元,比上年增加1204元,比上年增长12%;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856元,比上年增长13%;其中食品支出1853元,比上年增长1.08%。农民家庭人均拥有居住面积38.67平方米。据农村住户抽样调查,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耐用消费品:彩电106台,抽油烟机21台,家用汽车5辆,太阳能热水器81台,洗衣机102台,计算机16台,电冰箱71台,影碟机50台,摩托车70辆,移动电话236部。 城镇居民 预计城镇住户家庭人均总收入达26377元,比上年增长17%。其中: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646元,比上年增长10%。人均支出16873元,比上年增长6.5%。其中:消费支出10312元,比上年增长2.9%;在消费支出中食品支出2884元,比上年增长2.7%。年末职工家庭平均每户3.2人,人均住房面积42.02平方米。每百户职工家庭拥有耐用消费品:家庭电脑94台,移动电话247部,彩电118台,洗衣机100台,电冰箱99台,家用汽车42辆,摩托车54辆,照相机50架。 十一、人 口 2015年末全县总户数230769户,户籍总人口677163人,常住人口63.79万人。少数民族人口14108人。人口自然增长率6.08‰,出生率8.42‰,死亡率2.34‰。 注: 1、本公报数据由县直相关部门提供,县统计局收集整理,最终数据以《统计年鉴》为准; 2、生产总值按当年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工业数据为年快报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