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人民生活与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常住人口为62.9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5.60万人,农村人口37.32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0.7%。 全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479元,增长8.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596元,增长8.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314元,增长7.8%。 全县民生投入不断增加,财政用于民生支出达28.81亿元。圆满完成14项重点民生实事任务,新增城镇就业4972人、新增农村就业4742人;完成特困移民解困避险搬迁安置536人,实施棚户区改造107户,农村危房改造305户等。全年投入各类扶贫资金7000多万元,大力实施“五个一批”工程,完成年度易地扶贫搬迁任务,33个省级贫困村“三化”创建工作全部达标,全年5548人脱贫、20个省级贫困村退出。 注: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GDP)、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