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新增城镇就业人员3595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21%,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1934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5.94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38万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8万人(实际缴费人数1.33万人),征缴养老保险基金20876.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27万人,征缴养老保险基金19899.77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7.02万人(实际缴费人数14.94万人),征缴养老保险基金2873.67万元。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2.55万人,工伤保险缴费职工人数1.31万人,参加职工生育保险人数1.71万人。 全年共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6953人,发放低保资金2869.39万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7345人,发放低保资金5006.13万元;城镇、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助标准分别达343.9元和240元。共认定社会保障兜底对象2427户、6897人,发放兜底金2437万元。全县共有2524名农村五保对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1927.85万元,其中集中供养1214人、散居供养1310人。全年城乡医疗救助对象60523人次,发放救助金2043.8万元。新改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7所,新增养老服务床位42张;新建城乡养老服务示范点6个,养老服务示范点新增床位28张。年末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2663张,收养各类人员1242人。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7620万元,筹集福彩公益资金600余万元。2017年,全县贫困村退出32个,贫困人口脱贫28453人。 注释: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最终以2017年《龙山统计年鉴》上数据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2013年国家统计局对三次产业划分进行了修订,将“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等三个大类调入第三产业,2017年三次产业数据按照此标准进行统计。 4.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 5.2012年四季度,国家统计局开始实施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统一了城乡居民收入名称、分类和统计标准,将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改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2年及以前年份农村居民收入仍为纯收入。 6.部门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年度总结统计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