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资源、环境和社会公共安全
全年完成造林更新面积1.972千公顷,比上年下降30.1%,其中,人工造林0.525千公顷,迹地更新1.447千公顷。森林抚育面积8.456千公顷,完成义务植树331万株。新植珍贵树木259.6万株,重点建设珍贵彩色森林1.48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为71.5%(2009年普查数据)。 全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100%,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市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市区空气质量(AQI)优良天数比例86.8%;PM2.5浓度平均值为每立方米42微克。市区区域环境噪声52.2分贝,符合功能区要求。 初步预计,全年全市万元GDP综合能耗比上年同期下降3.5%以上,五项减排指标年度计划目标(化学需氧量削减3.8%,氨氮削减3.6%,二氧化硫削减4%,氮氧化物削减4%,VOCs重点工程减排量0.1万吨)可全面完成。 全市共新增省级绿色家庭 23户、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3个。建成公益林优质林分面积370万亩,完成平原绿化扩面17921亩。 全年自然灾害受灾人口34.53万人次,倒塌房屋341间,无因灾死亡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34.98千公顷,其中绝收面积2.06千公顷。因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6.64亿元,其中农业经济直接损失3.74亿元。 全年共发生各类事故(包括工矿商贸企业、道路交通、水上运输、渔业船舶、铁路运输事故)210起,死亡155人,受伤126人。其中,较大事故2起(道路交通领域)、死亡7人,事故数和死亡人数均与上年持平。从行业领域来看,工矿商贸领域共发生事故31起、死亡29人;道路交通领域共发生事故179起、死亡126人。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大于100万的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水上运输、渔业船舶、铁路运输等行业领域未发生事故。据调查,全市群众安全感满意率97.28%,列全省第3位。 十三、城市建设 全市城区面积773.25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面积136.05平方公里,城区人口83.66万人(含暂住人口)。全市日供水能力119.28万立方米/日(含自建设施供水),全年供水总量13120万立方米(其中公共供水11509万立方米)。全市用气人口80.92万人,燃气普及率96.72%(按城区人口计算),其中:液化气供气量32690吨,人工煤气供气量429万立方米,天然气供气量16142万立方米。全市共有污水处理厂9座(含企业),日处理能力29.6万立方米,城市污水处理率94.92%。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100%。市区人均城市道路面积33.86平方米。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46%,建成区绿地率35.80%,全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24平方米(城区范围)。 注: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全市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指标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以上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指标范围为500万以上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