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6起,比上年下降45.5%,其中:道路交通事故(生产经营性)6起,与上年的5倍。 十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811元,增长9.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568元,增长7.5%。农牧民人均纯收入9138元,比上年增加1003元。全部在岗职工工资总额43505万元,增长8.86%,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0190元,增长8.30%。年末城镇居民人均居住建筑面积43.88平方米,与上年持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建筑面积34.6平方米,比上年增加 12.6平方米。 年末参加失业保险人数4470人,增长2.0%;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7690人,增长17.5%;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8922人,下降1.3%;参加工伤保险人数5403人,增长4.0%;参加生育保险人数5440人,增长0.3%。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32521人,参合率100%,下降2个百分点。 最低生活保障救济13733人,增长33.9%。其中:城市6251人,增长5.0%;农村7482人,增长73.9%。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人数290人,与上年持平。社会福利院(收养单位)5个,减少2个;床位400张,下降16.7%;收养人数80人,下降61.2%。 注释:(1)温泉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及工业增加值指标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未注明的按可比价计算;其他指标按现价计算。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部分数据因口径变化,调整了上年同期数,与上年统计公报数据不一致。 (2)公报中金融、保险、邮电、交通包含兵团88团和87团,其余未注明“全县”的均为地方资料。 (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数据来源于城乡住户调查资料。 (4)本公报中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温泉县统计年鉴—2017》为准。 (5)本公报数据提供单位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工商局、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县邮政管理局、县旅游局、县财政局、人民银行博州中心支行、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县卫生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安监局、县林业局、县商经委、县农机局、县畜牧兽医局、县运管局。 |